慈善救助:“执行不能”导流新路径
2019-02-13 11:07: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凌云 张国微 周张润
一边是生活陷入困境的申请执行人对胜诉权益兑现的殷切期盼,一边是被执行人不具备履行条件的现实困局,这是“执行不能”案件的真实写照。
如何有效化解这种“两难”的尴尬,为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开辟一个新“出口”?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的策略是向社会“借力”——联合慈善总会设立“情暖”慈善救助基金……
缘起:制约瓶颈需突破
在司法实践中,案件一旦进入法院执行程序,许多权利人可不管到底是“执行难”还是“执行不能”,他们只关心啥时候能将“纸上权利”兑换为“真金白银”。虽然执行干警做了很多工作,只要案件不能有效执结,就很难赢得当事人的认可与理解。
自2018年4月到任以来,江山法院代院长谢炳连发现群众来信中反映涉民生案件执行的占了大头,这其中绝大多数又属于“执行不能”案件。针对该类案件,江山法院原有的做法是启动司法救助机制,然而每年依靠财政拨款的司法救助金毕竟有限,已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庞大的“执行不能”案件库“泄洪”的需要。
“必须有效解决‘执行不能’案件中的这一‘供需’矛盾,才能既减少案件存量,又遏制案件增量。”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个“一把手工程”的总负责人,谢炳连一直在思索。
2018年10月24日上午,周强院长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以来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针对当前解决执行难面临的新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报告提出了四点建议,其中一点是“推动健全执行救助制度、司法救助保险制度,使更多涉民生案件困难当事人得到救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报告中的这些内容,给了谢炳连有益的启发,他当即召集分管执行副院长夏士盛、执行局长周海林等人研究符合江山实际情况的配套机制。最终,该院决定探索一条借力慈善机构参与司法领域社会治理的新路径,让慈善与司法“牵手”,聚集各方力量,共同破解涉民生案件“执行不能”难题。
推进:社会救济来助力
作为牵头责任人,周海林多次与江山市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联系沟通,针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符合救助条件的涉民生类“执行不能”案件,探讨引入第三方慈善公益基金开展社会救济的相关方案。
经过一次次对接、磋商,2018年12月28日下午,江山法院执行局联合江山市慈善总会举行“情暖”慈善救助基金签约仪式,双方负责人共同签署了《设立“情暖”慈善救助基金协议书》,在衢州地区率先建立借力慈善救助破解执行难题机制。
《协议书》中明确了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评审规则及实施细则,明确了双方的职责分工,比如在慈善总会设立“情暖”慈善救助基金评审小组,负责基金募集、评审发放和基金管理等事宜;在法院执行局设立“情暖”慈善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根据申请材料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并及时将材料移交到慈善总会,原则上按季度评审、发放。
根据规定,“情暖”慈善救助基金的救助对象,是法院执行案件中由于执行不能而造成生活困难的案件申请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其他符合救助情形的当事人。
与此同时,双方还对基金的申请、审批、发放等流程做了人性化的设计,要求基金救助申请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并制作笔录。申请人需要提供申请表,救助对象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身份证明,生活困难证明、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对符合救助申请的,经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批后五日内将相关材料送至基金评审小组,及时发放救助金。
据介绍,该基金除了慈善总会每年固定捐赠的10万元资金外,其他主要来自法人、自然人的捐赠,其他项目募集的资金及合法收入。该救助基金设立后,已累计募集到善款50万元。
此外,为了加强基金管理,慈善总会设立专款专户,通过新闻媒体、江山慈善网站、《江山慈善》会刊等平台,及时公布救助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法院还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专题介绍了“情暖”慈善救助基金的相关情况,以提高知晓率、扩大受众面。
落地:各界人士齐点赞
2019年1月18日下午3时,江山法院三楼执行指挥中心内热闹非凡,“情暖”慈善救助基金首批救助款发放仪式正在这里举行。
在发放仪式上,7名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当事人成为首批受益者,共领取了8.52万元救助款,案由涉及赡养、交通事故赔偿、劳动报酬款等民生领域。领到救助款后,受助对象们一个个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此次救助的对象中有一个91岁高龄的老太太,要求儿子支付8100元的赡养费,但儿子已年逾七旬,身体条件不好,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又没有任何收入来源。该案在2017年3月立案之后,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难有进展。
“慈善救助基金设立后,案件承办人及时整理了相关材料,启动慈善救助报批程序,老人的赡养费有了着落,所有难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周海林介绍道。
当天,老太太的弟弟激动不已,不停地说:“感谢法院,感谢社会爱心人士,有了这些钱,姐姐可以过个好年了。”
“执行难有些是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等客观原因造成的,我表示理解。在解决执行难题的过程中,法院确实动了脑筋、花了心思,我要为法院不等不靠、自己寻求解决出路的做法点赞叫好!”受邀现场见证的浙江省人大代表徐增武表示,今后要多参与法院执行工作,多为法院执行工作“鼓与呼”。
据悉,除了慈善救助机制之外,江山法院探索建立的司法援助保险机制也即将落地运行,届时将为“执行不能”案件开辟又一个新“出口”,让更多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获得救助,进一步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如何有效化解这种“两难”的尴尬,为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开辟一个新“出口”?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的策略是向社会“借力”——联合慈善总会设立“情暖”慈善救助基金……
缘起:制约瓶颈需突破
在司法实践中,案件一旦进入法院执行程序,许多权利人可不管到底是“执行难”还是“执行不能”,他们只关心啥时候能将“纸上权利”兑换为“真金白银”。虽然执行干警做了很多工作,只要案件不能有效执结,就很难赢得当事人的认可与理解。
自2018年4月到任以来,江山法院代院长谢炳连发现群众来信中反映涉民生案件执行的占了大头,这其中绝大多数又属于“执行不能”案件。针对该类案件,江山法院原有的做法是启动司法救助机制,然而每年依靠财政拨款的司法救助金毕竟有限,已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庞大的“执行不能”案件库“泄洪”的需要。
“必须有效解决‘执行不能’案件中的这一‘供需’矛盾,才能既减少案件存量,又遏制案件增量。”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个“一把手工程”的总负责人,谢炳连一直在思索。
2018年10月24日上午,周强院长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以来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针对当前解决执行难面临的新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报告提出了四点建议,其中一点是“推动健全执行救助制度、司法救助保险制度,使更多涉民生案件困难当事人得到救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报告中的这些内容,给了谢炳连有益的启发,他当即召集分管执行副院长夏士盛、执行局长周海林等人研究符合江山实际情况的配套机制。最终,该院决定探索一条借力慈善机构参与司法领域社会治理的新路径,让慈善与司法“牵手”,聚集各方力量,共同破解涉民生案件“执行不能”难题。
推进:社会救济来助力
作为牵头责任人,周海林多次与江山市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联系沟通,针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符合救助条件的涉民生类“执行不能”案件,探讨引入第三方慈善公益基金开展社会救济的相关方案。
经过一次次对接、磋商,2018年12月28日下午,江山法院执行局联合江山市慈善总会举行“情暖”慈善救助基金签约仪式,双方负责人共同签署了《设立“情暖”慈善救助基金协议书》,在衢州地区率先建立借力慈善救助破解执行难题机制。
《协议书》中明确了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评审规则及实施细则,明确了双方的职责分工,比如在慈善总会设立“情暖”慈善救助基金评审小组,负责基金募集、评审发放和基金管理等事宜;在法院执行局设立“情暖”慈善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根据申请材料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并及时将材料移交到慈善总会,原则上按季度评审、发放。
根据规定,“情暖”慈善救助基金的救助对象,是法院执行案件中由于执行不能而造成生活困难的案件申请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其他符合救助情形的当事人。
与此同时,双方还对基金的申请、审批、发放等流程做了人性化的设计,要求基金救助申请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并制作笔录。申请人需要提供申请表,救助对象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身份证明,生活困难证明、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对符合救助申请的,经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批后五日内将相关材料送至基金评审小组,及时发放救助金。
据介绍,该基金除了慈善总会每年固定捐赠的10万元资金外,其他主要来自法人、自然人的捐赠,其他项目募集的资金及合法收入。该救助基金设立后,已累计募集到善款50万元。
此外,为了加强基金管理,慈善总会设立专款专户,通过新闻媒体、江山慈善网站、《江山慈善》会刊等平台,及时公布救助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法院还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专题介绍了“情暖”慈善救助基金的相关情况,以提高知晓率、扩大受众面。
落地:各界人士齐点赞
2019年1月18日下午3时,江山法院三楼执行指挥中心内热闹非凡,“情暖”慈善救助基金首批救助款发放仪式正在这里举行。
在发放仪式上,7名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当事人成为首批受益者,共领取了8.52万元救助款,案由涉及赡养、交通事故赔偿、劳动报酬款等民生领域。领到救助款后,受助对象们一个个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此次救助的对象中有一个91岁高龄的老太太,要求儿子支付8100元的赡养费,但儿子已年逾七旬,身体条件不好,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又没有任何收入来源。该案在2017年3月立案之后,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难有进展。
“慈善救助基金设立后,案件承办人及时整理了相关材料,启动慈善救助报批程序,老人的赡养费有了着落,所有难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周海林介绍道。
当天,老太太的弟弟激动不已,不停地说:“感谢法院,感谢社会爱心人士,有了这些钱,姐姐可以过个好年了。”
“执行难有些是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等客观原因造成的,我表示理解。在解决执行难题的过程中,法院确实动了脑筋、花了心思,我要为法院不等不靠、自己寻求解决出路的做法点赞叫好!”受邀现场见证的浙江省人大代表徐增武表示,今后要多参与法院执行工作,多为法院执行工作“鼓与呼”。
据悉,除了慈善救助机制之外,江山法院探索建立的司法援助保险机制也即将落地运行,届时将为“执行不能”案件开辟又一个新“出口”,让更多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获得救助,进一步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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