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 “暖冬行动”暖了申请人的心
2019-01-30 15:24:3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立烽 林玲 罗小丽
1月9日,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统一行动,号为“暖冬行动”。
上午9时,19名执行干警集结出发。执行干警兵分两路,驱车转战临城、才溪、南阳、溪口等乡镇,对7起涉民生案件开展强制执行。
9时20分,上杭法院院长洪炳龙带领第一执行小组抵达上杭县临城镇古石村民委员会。
2011年,该村委会与村民吴某兴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由吴某兴为古石村村道扩路做零星活,费用共45385元。事后村委会支付了3.5万元,余款迟迟未付。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但村委会依然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承办法官蓝树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发起网络查控,但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均未果。
执行分队抵达后,承办法官约谈村委会干部,针对个别村干部“不接前任账”的理由,释法说理,解开村干部的思想疙瘩,并提出执行建议,督促其配合履行义务。还协调乡镇党委政府督促该村委会积极履行义务,努力促进执行和解。
上午9时30分许,第二执行小组抵达才溪镇。被执行人王某芳拒不履行7000元赔偿义务,且多次“躲猫猫”。当天,还在家中睡觉的王某芳被强制拘传到法院,经承办人耐心释法,王某芳仍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
10时许,执行干警来到临城镇九洲村被执行人古某威家。案件承办人黄元祥向古某威释法明理,耐心作其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完毕。
经过3个多小时的努力,此次“暖冬行动”共执结案件5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9174元,司法拘留1人,张贴督促履行义务公告8份。
下一步,上杭法院将利用春节前后“人好找、财好寻”的有利时机,集中攻坚涉民生、涉小额标的案件,用足用好强制措施,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增强执行威慑力,努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上午9时,19名执行干警集结出发。执行干警兵分两路,驱车转战临城、才溪、南阳、溪口等乡镇,对7起涉民生案件开展强制执行。
9时20分,上杭法院院长洪炳龙带领第一执行小组抵达上杭县临城镇古石村民委员会。
2011年,该村委会与村民吴某兴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由吴某兴为古石村村道扩路做零星活,费用共45385元。事后村委会支付了3.5万元,余款迟迟未付。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但村委会依然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承办法官蓝树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发起网络查控,但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均未果。
执行分队抵达后,承办法官约谈村委会干部,针对个别村干部“不接前任账”的理由,释法说理,解开村干部的思想疙瘩,并提出执行建议,督促其配合履行义务。还协调乡镇党委政府督促该村委会积极履行义务,努力促进执行和解。
上午9时30分许,第二执行小组抵达才溪镇。被执行人王某芳拒不履行7000元赔偿义务,且多次“躲猫猫”。当天,还在家中睡觉的王某芳被强制拘传到法院,经承办人耐心释法,王某芳仍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
10时许,执行干警来到临城镇九洲村被执行人古某威家。案件承办人黄元祥向古某威释法明理,耐心作其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完毕。
经过3个多小时的努力,此次“暖冬行动”共执结案件5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9174元,司法拘留1人,张贴督促履行义务公告8份。
下一步,上杭法院将利用春节前后“人好找、财好寻”的有利时机,集中攻坚涉民生、涉小额标的案件,用足用好强制措施,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增强执行威慑力,努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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