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伏击行动”的五个精准
2019-01-30 15:21:2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曾妍 周业平 高岚 董朝华
在执行攻坚中,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以开展执行“伏击行动”为抓手,通过日程细化到每一天、行动计划到每一步、结果管控到每一个、流程挖掘到每一环、责任落实到每一人的“五个精准”,有效化解执行难题。
2018年以来,该院共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18人次,限制高消费495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8人,促使55名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查找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房产及股权等财产线索1000余条,查封房产316套,司法网络拍卖679次。
精准分析靶向施策
津市法院精准分析不同案件的性质与特点,以问题为导向,施行靶向策略、精准“疗法”。
涉民生执行案件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而被执行人又往往不积极履行义务,通过转移财产、东躲西藏等方式来逃避执行。津市法院充分运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来强化执行,突出节假日执行、夜间执行的威慑效应。此外,根据被执行人的性格特点,借助其亲友做好说教工作,促使其主动履行自身义务。
涉特殊主体的执行案件涉及到党政机关的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执行上有较大难度。津市法院主动向地方党委政法委汇报,通过召开约谈会、协调会等方式,寻求其帮助、支持,从而形成对特殊主体的强大压力。
“精准分析不仅针对不同案件类型,还针对不同的问题症结。根据不同症结,采取精准的靶向‘疗法’,攻克一个个难关,化解一个个问题。”津市法院院长覃业辉这样总结。
津市法院通过局务会、办公会、日常谈心等形式,由院长逐个了解每一位执行干警的情况,帮助其分析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是自身思想懈怠的问题,还是人员配合不顺的弊端;是工作环节不畅的问题,还是自身生活的压力。经过反复交谈,帮助其找出自身的问题,解决各自的困难。
通过一段时间的整改谈心,执行干警各自的问题得以解决,思想上也放下了包袱,执行绩效有了明显上升。
精准把控动态调整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对执行案件所采取的每一次“伏击行动”,津市法院都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预案细化到行动的每一个环节,实行精准地把控与动态调整。
2018年8月的一天,为集中开展一次执行“伏击行动”,该院召开了一次行动前的协调会。首先,由执行法官汇报强制执行的初步实施方案,再由其他人详细讨论该方案,包括人员的分配、工作的分工、装备的保障、事态的把控等,经过科学调整后,形成最终实施方案。
“人员配备到齐,立即按预定方案行动。”第二天上午,该院的执行“伏击行动”开始。行动组迅速出击,来到被执行人徐某家中,由于徐某之前一直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有隐匿财产的嫌疑,行动组依法对其家中进行了搜查,并对他实施了拘留。
面对硬碰硬、动真格的强制措施,徐某产生了畏惧,态度也逐渐软化,立即拿出钱来履行了部分义务,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承诺了余款的还款时间。
次日凌晨4点,执行干警整装待发,前往被执行人吕某所居住的药山镇,经蹲点看守,将其从家中传唤到法院。经过组织双方长达6小时地耐心调解,考虑到被执行人的经济困难,最终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部分赔偿款,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对每一个规避义务的被执行人,都必须精准分析其内心的心理状态,是侥幸逃避还是有所顾忌,是成心抵制还是确有困难,从而有的放矢地开展执行工作。”津市法院副院长袁顺说。
精准总结督查反馈
“这几次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根据行动反馈的结果,我们还要不断调整,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在去年9月12日的行动小结会上,津市法院副院长周炜说。
为提升执行质效,津市法院根据每一次行动反馈的结果,适时精准分析工作的动态。依据分析的结果,对各项指标落实情况、升降情况,实行日检查、日调度、周督查、周考核,做到实时提醒、动态管理。
该院还建立了逐级问责制度,对于工作不力没有进展的,一次予以督促改正,两次予以绩效惩罚,三次则以纪律问责,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
随着“一把手亲自抓,主管副院长、执行局长带头办,任务到庭,责任到人”责任体系的建立,案件办理任务精细化,责任具体化。每周的执行局全体例会,成为督导进度、研究问题难点的平台,成为案件按期执结的有力保障。
津市法院还逐步完善执行查控系统,向信息化要效率。查询结果第一时间反馈给法官,并通过短信告知申请人,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津市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有效发挥管理参谋的作用,为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执行指挥管理平台、执行案件案款管理系统和申诉信访系统提供辅助帮助,对案件流程的预警状态进行辅助监控,将预警信息及时推送给执行局及案件承办人,确保流程监控到每一步。
2018年以来,津市法院执行结案率92.02%,执行到位标的额1.4亿余元,执行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8年以来,该院共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18人次,限制高消费495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8人,促使55名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查找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房产及股权等财产线索1000余条,查封房产316套,司法网络拍卖679次。
精准分析靶向施策
津市法院精准分析不同案件的性质与特点,以问题为导向,施行靶向策略、精准“疗法”。
涉民生执行案件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而被执行人又往往不积极履行义务,通过转移财产、东躲西藏等方式来逃避执行。津市法院充分运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来强化执行,突出节假日执行、夜间执行的威慑效应。此外,根据被执行人的性格特点,借助其亲友做好说教工作,促使其主动履行自身义务。
涉特殊主体的执行案件涉及到党政机关的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执行上有较大难度。津市法院主动向地方党委政法委汇报,通过召开约谈会、协调会等方式,寻求其帮助、支持,从而形成对特殊主体的强大压力。
“精准分析不仅针对不同案件类型,还针对不同的问题症结。根据不同症结,采取精准的靶向‘疗法’,攻克一个个难关,化解一个个问题。”津市法院院长覃业辉这样总结。
津市法院通过局务会、办公会、日常谈心等形式,由院长逐个了解每一位执行干警的情况,帮助其分析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是自身思想懈怠的问题,还是人员配合不顺的弊端;是工作环节不畅的问题,还是自身生活的压力。经过反复交谈,帮助其找出自身的问题,解决各自的困难。
通过一段时间的整改谈心,执行干警各自的问题得以解决,思想上也放下了包袱,执行绩效有了明显上升。
精准把控动态调整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对执行案件所采取的每一次“伏击行动”,津市法院都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预案细化到行动的每一个环节,实行精准地把控与动态调整。
2018年8月的一天,为集中开展一次执行“伏击行动”,该院召开了一次行动前的协调会。首先,由执行法官汇报强制执行的初步实施方案,再由其他人详细讨论该方案,包括人员的分配、工作的分工、装备的保障、事态的把控等,经过科学调整后,形成最终实施方案。
“人员配备到齐,立即按预定方案行动。”第二天上午,该院的执行“伏击行动”开始。行动组迅速出击,来到被执行人徐某家中,由于徐某之前一直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有隐匿财产的嫌疑,行动组依法对其家中进行了搜查,并对他实施了拘留。
面对硬碰硬、动真格的强制措施,徐某产生了畏惧,态度也逐渐软化,立即拿出钱来履行了部分义务,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承诺了余款的还款时间。
次日凌晨4点,执行干警整装待发,前往被执行人吕某所居住的药山镇,经蹲点看守,将其从家中传唤到法院。经过组织双方长达6小时地耐心调解,考虑到被执行人的经济困难,最终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部分赔偿款,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对每一个规避义务的被执行人,都必须精准分析其内心的心理状态,是侥幸逃避还是有所顾忌,是成心抵制还是确有困难,从而有的放矢地开展执行工作。”津市法院副院长袁顺说。
精准总结督查反馈
“这几次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根据行动反馈的结果,我们还要不断调整,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在去年9月12日的行动小结会上,津市法院副院长周炜说。
为提升执行质效,津市法院根据每一次行动反馈的结果,适时精准分析工作的动态。依据分析的结果,对各项指标落实情况、升降情况,实行日检查、日调度、周督查、周考核,做到实时提醒、动态管理。
该院还建立了逐级问责制度,对于工作不力没有进展的,一次予以督促改正,两次予以绩效惩罚,三次则以纪律问责,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
随着“一把手亲自抓,主管副院长、执行局长带头办,任务到庭,责任到人”责任体系的建立,案件办理任务精细化,责任具体化。每周的执行局全体例会,成为督导进度、研究问题难点的平台,成为案件按期执结的有力保障。
津市法院还逐步完善执行查控系统,向信息化要效率。查询结果第一时间反馈给法官,并通过短信告知申请人,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津市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有效发挥管理参谋的作用,为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执行指挥管理平台、执行案件案款管理系统和申诉信访系统提供辅助帮助,对案件流程的预警状态进行辅助监控,将预警信息及时推送给执行局及案件承办人,确保流程监控到每一步。
2018年以来,津市法院执行结案率92.02%,执行到位标的额1.4亿余元,执行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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