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柯城 点线面结合拆招执行难
2019-01-30 11:14:5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罗德鑫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个环节,只有跨越了这道关口,群众的利益才能得以真正保障。”1月11日,全国法院执行局长第七次例会视频会结束后,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院长祝菊红就主持召开柯城法院执行工作专题部署会。
2016年以来,柯城法院以全院“一号工程”为抓手,率先在全省法院发布敦促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公告;率先与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率先联合纪委、监察委、组织部就涉公主体开展专项行动;率先建立司法援助保险和执行悬赏机制等,有力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截至2018年12月,在第三方评估指标中,柯城法院四项核心指标均已达到90%以上,终本合格率、信访化解率达100%。
■划范围:“法院+人民保险”全覆盖
“太感谢了,这个钱对我们很重要。”2018年11月21日,在柯城法院司法援助金集中发放现场,申请人许某办理发放手续后,久久不愿离开现场,她想不到现在的法院考虑得这么细致入微,她深受高额治疗费困扰,终于可以缓口气了。
2017年3月,在衢州市区,许某被肇事车主方某撞成了重伤,在执行阶段,许某才了解到方某已负债累累,根本无力偿还近12万元的赔偿款,而她的退休金在用于长期的高额治疗后,渐渐力不从心。
对此,柯城法院综合肇事车主无可供执行财产、本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数额、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情况、申请人的生活困难现状等因素,决定给予许某5.44万元的司法援助保险金,为许某及其家庭解了燃眉之急。
柯城法院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在前期调研和争取支持的基础上,自2018年9月18日起开始运行司法援助保险项目,首批共有13起案件申请人通过柯城法院和人保财险衢州分公司的审查,及时得到司法援助,集中发放援助金额60.2万元。
司法援助保险是指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付保险费,以法院为投保人,以刑事附带民事、道路交通事故等涉民生案件中的申请人作为受益人,对“执行不能”的标的金额予以一定数额的保险赔付,赔付范围一般限于人身损害赔偿部分。
“此类案件中,许多被执行人本身赔偿能力有限,履行能力不足,即使采取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措施也难以收到实际效果。加之有些被执行人需接受长时间刑罚的制裁,无经济收入,履行能力更为低下,原告往往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祝菊红介绍,为改变这一现状,柯城法院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法院的支持下,积极探索在部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交通肇事类案件中建立司法援助保险制度。
该司法援助保险基金由柯城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支付保险费,投保人为柯城区法院,受益人为涉人身损害赔偿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案件等涉民生案件中的申请执行人。人民法院在对此类案件穷尽执行手段,发现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符合理赔条件的,经审查,启动司法援助,帮助生活陷入困难的申请人渡过难关。人保财险衢州分公司在理赔之外,还提供协助执行、心理辅导等延伸服务。
“柯城法院司法援助保险机制的成功落地和运行,充分证明该举措有利于助推破解执行难,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放仪式上,分管执行工作的柯城法院副院长徐志英表示,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申请执行人,配套柯城法院原已形成的司法救助以及社会力量司法援助,三者之间形成良性互补,司法保障体系将更加完善。
近年来,柯城法院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对侵权等涉民生案件逐一排查,梳理问题苗头,建立了常态化的审判执行关爱慰问机制,定期对困难对象进行物质或精神帮扶,对涉案当事人尤其刑事附带民事、道路交通事故等涉民生案件中的当事人进行重点回访并实施心理疏导,解涉案当事人之所急,有效帮助申请人解决面临的生活困难,安抚了他们的心灵创伤,有助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把司法援助保险工作与依法公正审判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紧密结合,统筹兼顾,充分发挥司法援助保险机制的功能,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法院的人文关怀。”祝菊红说。
■划重点:精准发力服务保障大局
“感谢对法院工作的配合,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2017年12月20日,柯城法院执行局局长叶志新就一起涉及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组织现场腾退。
申请人柯城区黄家街道张家村村民委员会与被执行人张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柯城法院于2017年8月21日作出判决,判决解除租赁合同并由张某退还7.65亩土地,但张某一直以鸡鸭养殖为由拒绝腾空占有物,导致重点工程46省道迟迟难以顺利开通,为此,柯城法院承办法官多次上门与被执行人张某进行沟通,规劝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支持省重点工程46省道的建设。几经释法明理,最终,在市集聚区、黄家街道、行政执法部门等多家单位的共同协助共同努力下,张某表示愿意接受法院协助其腾空占有物。仅短短用时28天,将难以腾空处理的出租土地清理完毕,有效保障了46省道衢州段的顺利开通。
为取得党政部门支持,截至2018年12月,柯城法院专题向区委区政府和人大专题汇报12次,执行工作得到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与支持,柯城区委书记徐利水先后两次主持召开区委常务会,听取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汇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分别出台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实施意见。
自2016年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役以来,柯城法院依法全面履职,服务保障大局,树正气,打歪风,依法拔钉除障,切实兼顾平衡好重点项目推进与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之间关系,共快立快审快执76件重点项目工程相关案件,有力保障了衢州“大花园”建设,赢得了各方好评。同时,因在处理涉46省道、衢州立大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涉军停偿纠纷等重大案件中服务大局成效突出,柯城法院先后被区委专题通报表扬,被衢州中院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划红线:公开倒逼内部规范提升
“通过亲身参与,我更能理解法院执行工作的不易,为了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法院真的付出很多!”2018年5月16日凌晨4点,全程参与柯城法院执行集中行动的柯城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主任赵珍良感慨道。
为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进内部执行机制的完善,补齐自身短板,柯城法院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人大代表、切实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执法监督员制度,在执行重大、疑难案件时,邀请代表、委员亲临执行现场、见证执行;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意见表等方式,邀请参与、监督、评议法院工作,听取代表和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加了法院工作透明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增进了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认同。
在结合支持人大代表履职监督的基础上,柯城法院从切实管好法院“案事人”出发,严格落实疑难案件听案会诊制度、当事人接待制度、案件抽查制度、突发情况报告制度等,抓好廉政安全、案件安全、数据安全,确保执行数据质效大提升。
“没想到这么快,我就拿到了赔偿款,特别感谢柯城法院的执行法官。”
2018年7月21日上午,当事人刘某将一面写有“高效执法为百姓公平正义好法官”的锦旗专程送到柯城法院,感谢执行法官孙文为民办案,高效执行。
2018年4月19日,刘某因在建筑工地安装脚手架,不幸从二楼摔下,造成八级伤残。在和建筑公司多次协商无果后,刘某将建筑公司告上法庭。在执行阶段,孙文启动执行案件办理机制,在不影响该企业实际运营的基础上,当夜就在查控系统上对该建筑公司名下的轿车和土地进行了查封。通过和当地商会人员一起释法明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仔细掂量违法成本后,表示愿意兑付相关的赔偿款。
2016年以来,为进一步提高执行案件办理时效,柯城法院建立集中查控等工作机制。案件立案后,在5日内统一由专人集中查询财产,集中制作裁定,集中查封冻结,集中发送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守司法拍卖流程,在被执行人对所有物处置价格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协商处置从而为被执行人节约评估费用等;实施案款管理规范化,全面推广“一人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由专职财务人员盯紧盯牢每一笔进账执行款,第一时间发放。
2016年至2018年12月,柯城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变卖平均天数31.57天,低于全省均值13天,终本合格率达100%。
2016年以来,柯城法院以全院“一号工程”为抓手,率先在全省法院发布敦促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公告;率先与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率先联合纪委、监察委、组织部就涉公主体开展专项行动;率先建立司法援助保险和执行悬赏机制等,有力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截至2018年12月,在第三方评估指标中,柯城法院四项核心指标均已达到90%以上,终本合格率、信访化解率达100%。
■划范围:“法院+人民保险”全覆盖
“太感谢了,这个钱对我们很重要。”2018年11月21日,在柯城法院司法援助金集中发放现场,申请人许某办理发放手续后,久久不愿离开现场,她想不到现在的法院考虑得这么细致入微,她深受高额治疗费困扰,终于可以缓口气了。
2017年3月,在衢州市区,许某被肇事车主方某撞成了重伤,在执行阶段,许某才了解到方某已负债累累,根本无力偿还近12万元的赔偿款,而她的退休金在用于长期的高额治疗后,渐渐力不从心。
对此,柯城法院综合肇事车主无可供执行财产、本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数额、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情况、申请人的生活困难现状等因素,决定给予许某5.44万元的司法援助保险金,为许某及其家庭解了燃眉之急。
柯城法院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在前期调研和争取支持的基础上,自2018年9月18日起开始运行司法援助保险项目,首批共有13起案件申请人通过柯城法院和人保财险衢州分公司的审查,及时得到司法援助,集中发放援助金额60.2万元。
司法援助保险是指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付保险费,以法院为投保人,以刑事附带民事、道路交通事故等涉民生案件中的申请人作为受益人,对“执行不能”的标的金额予以一定数额的保险赔付,赔付范围一般限于人身损害赔偿部分。
“此类案件中,许多被执行人本身赔偿能力有限,履行能力不足,即使采取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措施也难以收到实际效果。加之有些被执行人需接受长时间刑罚的制裁,无经济收入,履行能力更为低下,原告往往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祝菊红介绍,为改变这一现状,柯城法院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法院的支持下,积极探索在部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交通肇事类案件中建立司法援助保险制度。
该司法援助保险基金由柯城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支付保险费,投保人为柯城区法院,受益人为涉人身损害赔偿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案件等涉民生案件中的申请执行人。人民法院在对此类案件穷尽执行手段,发现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符合理赔条件的,经审查,启动司法援助,帮助生活陷入困难的申请人渡过难关。人保财险衢州分公司在理赔之外,还提供协助执行、心理辅导等延伸服务。
“柯城法院司法援助保险机制的成功落地和运行,充分证明该举措有利于助推破解执行难,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放仪式上,分管执行工作的柯城法院副院长徐志英表示,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申请执行人,配套柯城法院原已形成的司法救助以及社会力量司法援助,三者之间形成良性互补,司法保障体系将更加完善。
近年来,柯城法院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对侵权等涉民生案件逐一排查,梳理问题苗头,建立了常态化的审判执行关爱慰问机制,定期对困难对象进行物质或精神帮扶,对涉案当事人尤其刑事附带民事、道路交通事故等涉民生案件中的当事人进行重点回访并实施心理疏导,解涉案当事人之所急,有效帮助申请人解决面临的生活困难,安抚了他们的心灵创伤,有助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把司法援助保险工作与依法公正审判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紧密结合,统筹兼顾,充分发挥司法援助保险机制的功能,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法院的人文关怀。”祝菊红说。
■划重点:精准发力服务保障大局
“感谢对法院工作的配合,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2017年12月20日,柯城法院执行局局长叶志新就一起涉及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组织现场腾退。
申请人柯城区黄家街道张家村村民委员会与被执行人张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柯城法院于2017年8月21日作出判决,判决解除租赁合同并由张某退还7.65亩土地,但张某一直以鸡鸭养殖为由拒绝腾空占有物,导致重点工程46省道迟迟难以顺利开通,为此,柯城法院承办法官多次上门与被执行人张某进行沟通,规劝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支持省重点工程46省道的建设。几经释法明理,最终,在市集聚区、黄家街道、行政执法部门等多家单位的共同协助共同努力下,张某表示愿意接受法院协助其腾空占有物。仅短短用时28天,将难以腾空处理的出租土地清理完毕,有效保障了46省道衢州段的顺利开通。
为取得党政部门支持,截至2018年12月,柯城法院专题向区委区政府和人大专题汇报12次,执行工作得到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与支持,柯城区委书记徐利水先后两次主持召开区委常务会,听取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汇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分别出台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实施意见。
自2016年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役以来,柯城法院依法全面履职,服务保障大局,树正气,打歪风,依法拔钉除障,切实兼顾平衡好重点项目推进与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之间关系,共快立快审快执76件重点项目工程相关案件,有力保障了衢州“大花园”建设,赢得了各方好评。同时,因在处理涉46省道、衢州立大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涉军停偿纠纷等重大案件中服务大局成效突出,柯城法院先后被区委专题通报表扬,被衢州中院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划红线:公开倒逼内部规范提升
“通过亲身参与,我更能理解法院执行工作的不易,为了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法院真的付出很多!”2018年5月16日凌晨4点,全程参与柯城法院执行集中行动的柯城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主任赵珍良感慨道。
为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进内部执行机制的完善,补齐自身短板,柯城法院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人大代表、切实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执法监督员制度,在执行重大、疑难案件时,邀请代表、委员亲临执行现场、见证执行;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意见表等方式,邀请参与、监督、评议法院工作,听取代表和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加了法院工作透明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增进了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认同。
在结合支持人大代表履职监督的基础上,柯城法院从切实管好法院“案事人”出发,严格落实疑难案件听案会诊制度、当事人接待制度、案件抽查制度、突发情况报告制度等,抓好廉政安全、案件安全、数据安全,确保执行数据质效大提升。
“没想到这么快,我就拿到了赔偿款,特别感谢柯城法院的执行法官。”
2018年7月21日上午,当事人刘某将一面写有“高效执法为百姓公平正义好法官”的锦旗专程送到柯城法院,感谢执行法官孙文为民办案,高效执行。
2018年4月19日,刘某因在建筑工地安装脚手架,不幸从二楼摔下,造成八级伤残。在和建筑公司多次协商无果后,刘某将建筑公司告上法庭。在执行阶段,孙文启动执行案件办理机制,在不影响该企业实际运营的基础上,当夜就在查控系统上对该建筑公司名下的轿车和土地进行了查封。通过和当地商会人员一起释法明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仔细掂量违法成本后,表示愿意兑付相关的赔偿款。
2016年以来,为进一步提高执行案件办理时效,柯城法院建立集中查控等工作机制。案件立案后,在5日内统一由专人集中查询财产,集中制作裁定,集中查封冻结,集中发送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守司法拍卖流程,在被执行人对所有物处置价格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协商处置从而为被执行人节约评估费用等;实施案款管理规范化,全面推广“一人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由专职财务人员盯紧盯牢每一笔进账执行款,第一时间发放。
2016年至2018年12月,柯城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变卖平均天数31.57天,低于全省均值13天,终本合格率达100%。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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