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合力拯救濒危民企
——安徽黄山中院协调九家法院执结十六起大案
2019-01-27 10:27:3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福建一家民营房地产公司有16起执行案件,欠债近10亿元,资产被全国9家法院查封,仅有一个在建工程也因无法办理商品房预售证停工,导致资金链中断,企业面临破产。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安徽、福建多家法院鼎力协同下,发挥“三统一”执行机制的优势,克服重重困难,促成被执行人与所有关联案件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停建工程重新启动,16起案件顺利执结,拯救了濒临破产的民营企业。日前,第一笔执行款200万元如期履行。

  2013年6月,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昆仑银行)与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元公司)签订信托合同,约定昆仑银行委托国元公司设立信托资金1.9亿元,贷款给福建省澳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澳泰房地产公司)。随后,国元公司与澳泰房地产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约定澳泰房地产公司将坐落于福建省宁德市“金港名都C区德馨园”项目在建工程及其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国元公司,国元公司向澳泰房地产公司发放信托贷款1.9亿元,期限至2014年12月9日止。由林某等人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合同签订后,国元公司向澳泰房地产公司发放了信托贷款1.9亿元,但澳泰房地产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还本付息。

  2014年9月24日,昆仑银行与恒丰银行福州分行(下称福州分行)签订转让协议,约定昆仑银行将上述信托受益权转让给福州分行。国元公司也将其对澳泰房地产公司享有的贷款债权及其从权利转让给福州分行。福州分行经多次催促还贷未果,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6月,安徽高院将此案指定黄山中院执行,执行标的额高达3.17亿元。

  黄山中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田丰通过“总对总”系统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而被执行人一共涉及16起执行案件,总标的额近10亿元。由于该案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及被执行人财产都在福建省,执行法官遂赴宁德市进行查询,发现澳泰房地产公司名下仅有一处位于宁德市开发区滨海路东侧土地使用权及其在建工程,且已先后被福建省宁德、福州,浙江省温州、丽水等8家法院16起案件查封在先,其中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为首封法院。

  田丰经过研究,制定了两个执行方案,一是将该案全案委托给首封法院宁德中院执行,二是函请宁德中院移交涉案抵押地块的处置权。后经协商,宁德中院同意移交涉案抵押地块的处置权给黄山中院。

  2017年10月,田丰又了解到,澳泰房地产公司工程项目如能按期开发完毕,市场价值近30亿元。宁德市政府及其他建筑商也十分关注该工程,若能顺利办证预售即可逐步履行所有债务。相反,如按该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现状处置,其价值将大打折扣,澳泰房地产公司不仅要破产,同时所有申请人的债权也难以得到足额的保障。田丰意识到此案有协商空间,便立即联系福州分行到澳泰房地产公司进行调解,但因双方提出的和解方案一时难以推进,执行陷入僵局。

  2018年4月,安徽法院打响“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后,安徽高院副院长周榕直接督办这起难案。6月4日,周榕和黄山中院院长陈严法率队到宁德市,在宁德中院的组织下,召集双方当事人及该项目所在地管委会负责人进行协商,并达成了新的实施方案。

  2018年12月28日,福州分行与澳泰房地产公司签订长期履行和解协议,澳泰房地产公司如约履行第一笔200万元执行款,标志着16起案件顺利执结。目前,涉案财产已集中由宁德中院监管,澳泰房地产公司也通过预售房产变现,按和解方案逐一履行债务。

  “如此复杂的跨省系列案件,想不到这么快能实现债权,感谢所有法院付出的努力。”福州分行代表说。

  澳泰房地产公司代表激动地说:“万分感谢安徽、福建多家法院不遗余力地推进我们公司与所有债权人达成和解,想方设法盘活工程项目,救活了企业。”
责任编辑:王娜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