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上思:堆放荆棘阻通行 强制清障促案结
2019-01-24 09:30:19
     中国法院网讯 (江河媛)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相邻而居却在通行必经道路上设置荆棘等障碍物,从而引发纠纷。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起相邻权纠纷案,顺利清除障碍,依法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通行权。

  据悉,申请执行人黄某先、陆某芳、黄某三与被执行人黄某廷都是在妙镇板文村的村民。2008年,黄某先、陆某芳、黄某三修建居住的三层楼房,唯有南面道路可通行,系其与他人用荒弃的自留地共同修建,且已通行多年。黄某廷以通行之地已经他人与其进行土地交换为由,从而强行在道路上种植果树,并用数堆荆棘堵住道路两头,严重影响黄某先、陆某芳、黄某三的正常通行。在黄某先三人提请调解处理的情况下,黄某廷拒不接受调解。在此情况下,黄某先、陆某芳、黄某三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黄某廷清除荆棘障碍,给予黄某先三人正常通行。而黄某廷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黄某先、陆某芳、黄某三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黄某廷送达执行通知书,并要求其尽快履行义务,而黄某廷始终未履行。执行法官雷航接手案件后,前往现场进行勘察。考虑到案件当事人系邻里关系,执行法官对黄某廷进行疏导劝解,而其仍未履行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上思法院决定对该案实行强制执行。

  当天,执行干警及施工人员到达现场,在宣读现场执行纪律后,便下令开始强制执行。在执行现场,工作小组分工协作、紧密配合,坚持依法执行、文明执行的原则有序开展工作。经沟通协调工作小组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确认后,现场保卫工作小组马上拉设警戒线清场,现场施工指导小组即刻带领当事人用竹竿界定道路通行范围,并指导钩机将沙包填进通行须经过的坑里,消除通行安全隐患,有序实施清除作业。

  经过强制清障,最终解决了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村民的通行问题。至此,案件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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