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港南法院强制扣划223万余元货款促执行
2019-01-22 10:05:33
中国法院网讯 (农彩丽 梁汝才)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洁岗带领执行干警远赴崇左市扶绥县,对一起合同纠纷案涉及货款进行强制扣划。
据悉,2015年4月1日,贵港供电局与贵港某化肥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高压供用电合同》,详细约定贵港供电局每月抄表时间、贵港某化肥公司缴纳电费时间及为逾期缴纳的违约金。截至2018年10月,贵港某化肥公司尚欠电费2337520.49元,贵港供电局多次催要无果,遂将贵港某化肥公司诉至法院。在法官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贵港某化肥公司尚欠贵港供电局电费两百多万元及违约金。协议生效后,贵港某化肥公司未履行义务,贵港供电局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贵港某化肥公司在扶绥县某水泥公司有未结算货款信息,执行法官立即对其相关账户采取冻结措施。立案第二天,李洁岗带领执行干警们赴扶绥县,经对扶绥县某水泥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询问,证实贵港某化肥公司确实在扶绥县某水泥公司有未结算的货款,且金额达223万余元。李洁岗依法向扶绥县某水泥公司发出扣划货款执行裁定书。在几番奔波下,李洁岗一行成功提取贵港某化肥公司在扶绥县某水泥公司的货款,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申请执行人已拿回大部分款项,余下款项正与被执行人协商。
据悉,2015年4月1日,贵港供电局与贵港某化肥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高压供用电合同》,详细约定贵港供电局每月抄表时间、贵港某化肥公司缴纳电费时间及为逾期缴纳的违约金。截至2018年10月,贵港某化肥公司尚欠电费2337520.49元,贵港供电局多次催要无果,遂将贵港某化肥公司诉至法院。在法官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贵港某化肥公司尚欠贵港供电局电费两百多万元及违约金。协议生效后,贵港某化肥公司未履行义务,贵港供电局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贵港某化肥公司在扶绥县某水泥公司有未结算货款信息,执行法官立即对其相关账户采取冻结措施。立案第二天,李洁岗带领执行干警们赴扶绥县,经对扶绥县某水泥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询问,证实贵港某化肥公司确实在扶绥县某水泥公司有未结算的货款,且金额达223万余元。李洁岗依法向扶绥县某水泥公司发出扣划货款执行裁定书。在几番奔波下,李洁岗一行成功提取贵港某化肥公司在扶绥县某水泥公司的货款,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申请执行人已拿回大部分款项,余下款项正与被执行人协商。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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