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民企的“复活接力赛”
——广东中山二院联动执结一起债务纠纷案
2019-01-21 09:40:3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彭筠童 马世卿
  一次撤销的拍卖,引发一场“接力式”的企业救助接力行动。

  “注资企业和我们合作的项目已经向政府递交了审批申请,原来被查封的土地又再次‘复活’了。”新年伊始,被执行人叶某向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送来锦旗,对法院的公正严明、高效执法表示感谢。

  2016年,天星公司(化名)因无力偿还借款被诉至法院,叶某作为天星公司实际控股人,也一并被起诉。法院判决天星公司、叶某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共计3.92亿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虽资可抵债,但一时无法变现,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义务。

  2017年2月,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查到天星公司名下的13宗总占地面积达160亩的土地,已被交叉查封60多次,且涉及不同法院的12宗正在执行案件和2宗正在审理案件。考虑到单独处置不利于土地价值最大化,也不利于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经中山中院同意,14宗案件全部由中山二院审理执行。

  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决定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发布拍卖公告。

  叶某开始紧张了,“土地拍了,公司可能也要破产了。”

  面对这一困境,叶某找到第三方注资企业,这也是天星公司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法官,我带注资方来了,因工商部门不肯解封我的股权,他们无法注资,请法院帮我协调。”带着一丝希望,叶某向法院寻求帮助。

  “我们两家公司现已对项目合作达成一致意见,但我方担心一次性支付巨额款项后,无法取得被查封土地和股权。”注资企业也深表担忧。

  面对各有顾虑的当事人,执行法官也感到左右为难:一拍了之,法院承担的风险最小,但其后果是企业将直接陷入破产境地。“经过一番激烈的讨论,我们作出了撤下拍卖公告的决定。”中山二院执行局副局长胡圣开说。

  法院多次和各方当事人协商,最终共同提出新的执行方案:注资企业将全部执行案款先汇入法院专项账户,后由法院完成对全部涉案土地的解封和其中6宗土地抵押给注资企业,同时解除对天星公司股权的查封,配合注资企业完成增资手续。

  4月22日,天星公司和注资企业向法院提交双方之间债务重组的书面申请,法院当日复函表示同意。

  “从解封到再抵押期间,如果有其他人申请查封涉案土地,整个执行方案将全盘作废。”该院执行局局长蒋豫波表示。

  围绕破解“时间差”问题,法院与工商、国土部门展开了一场“复活接力赛”。法院多次到国土部门对解封和再次抵押等手续做了所有前期准备,并请国土部门密切关注被查封土地的情况,看是否有新的查封申请等。

  5月17日,注资企业将全部案款3.92亿元汇入法院专项账户。

  5月22日,执行人员兵分三路:一路负责解除土地的查封,一路负责办理新的抵押手续,一路负责解除股权查封和办理增资控股手续。因前期准备充分,加上前一天的执行演练,最终,不到半天时间完成了所有解封、抵押、增资等手续。

  5月30日,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全部执行案款,12宗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2宗正在审理的案件也因天星公司和叶某偿还了所有债务,原告申请撤诉。

  “如果不是法院,我现在不可能继续四处谈生意。今天又要飞北京谈合作了。”近日,叶某欣喜地说道,“天星公司发展稳健,相信未来会更好!”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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