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不还 虞城县法院执行法官三天执结借款案
2019-01-18 11:18:12
     中国法院网讯 (陈金华 张朋)  “老林把钱打给我了,就连那没到期的27万元也给我了,真没想到申请执行刚三天就结案了......”1月17日上午,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梁香龙接到了申请人周某的电话。

  2015年至2016年期间,虞城县某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因为资金周转不开,陆续向周某借款80余万元。后经周某多次催讨未果,引发诉讼。2018年5月17日,经虞城县法院调解,该公司与周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约定:该公司于2018年9月15日前给付周某欠款45万元;余款54万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给付27万元,2019年3月31日前给付27万元。协议同时约定,如未按上述约定还款,周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执行所欠全部款项。协议生效后,该公司因为各种原因一直没有履行法定义务。2019年1月14日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梁香龙接手案件后,迅速行动,开始给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做工作,促使其履行义务。

  梁香龙说:“你公司如果再不履行调解协议,将会被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你作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将会被限制高消费,你公司的贷款、资金流动也会受到很大限制。”

  林某说:“现在生意难做,目前公司资金短缺,能不能再缓一缓,年后想办法还给他。”

  梁香龙说:“法院已经给了你公司足够的准备时间了,你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还不积极配合履行协议,将会对你采取拘留措施,公司的资产也会被查封,不但公司信誉会受到影响,可能还会追究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你可要考虑好了。”

  林某说:“看样子后果很严重,我再想想办法吧,争取年前给他钱。”

  执行法官与林某谈话后,林某受到很大震动,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如何履行还款义务。1月17日中午,梁香龙就接到了周某打来的收款电话。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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