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宜阳:执行宣传有力度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2019-01-17 15:13:38
     中国法院网讯 (李汉武)  “我愿意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现在就付清赔偿款,今后一定做一名诚信守法的人”,近日,被执行人马某主动来到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履行了赔偿义务。

  据了解,马某与刘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宜阳法院判决被告马某赔偿原告刘某8000余元。  判决生效后,马某一直未按照判决履行义务,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马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赔偿义务,但马某认为自己承担责任过重,迟迟不愿赔偿,通过网络查控,也未发现马某有可供执行财产。之后,执行干警多次与马某联系沟通,明确告知:如果拒不履行,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后马某在县城中心LED大屏幕上看到宜阳法院曝光“老赖”的信息,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宜阳法院执行工作宣传,意识到自己应该积极履行法院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日前,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手机报等多种平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宣传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区别,报道拒不执行的案例、自动履行的典型,教育和威慑被执行人,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全覆盖、强威慑的执行宣传氛围;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电视台记者和申请人全程见证执行,将执行工作的方方面面毫无保留地展现在公众面前,让社会公众清晰地看到执行干警的执行过程,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加快推进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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