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西工区法院推行律师调查令提高执行质效
2019-01-17 14:46:23
中国法院网讯 (张玉鲁) 1月14日,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冒着严寒来到房管部门,在很短时间内就查封了某公司的厂房和土地,为下一步执行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执行干警在办理此案中为何精准而高效,他们又是如何得到如此精准的信息呢?这是西工区法院推行律师调查令显现的效果。
2016年6月,刘某借给河北沁县某公司300万元。某公司拒不履行合同,刘某将其诉至法院。张佳是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他代理此案后得知,被告公司有可能转移财产,于是他急忙向法院申请使用律师调查令,进行前期调查工作。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张律师查询到被告公司名下的房产,当即向法院反馈信息,使执行干警得以及时、顺利将该房产查封。
据执行局副局长张罗炜介绍,为给执行工作打好基础,解决立审执行相脱节的问题,西工区法院制定《财产保全实施办法》,规定诉前保全案件均以“执保字”案号立案,并由执行局集中统一实施。然而在保全、执行工作中,特别是找人、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可供执行财产时,执行法官工作量很大,效率不高,成为提高案件质效的瓶颈。自去年6月推行这项措施以来,共发出律师调查令19份,从调查内容来看,多是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情况。法院根据调查结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成功率达到100%。
2016年6月,刘某借给河北沁县某公司300万元。某公司拒不履行合同,刘某将其诉至法院。张佳是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他代理此案后得知,被告公司有可能转移财产,于是他急忙向法院申请使用律师调查令,进行前期调查工作。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张律师查询到被告公司名下的房产,当即向法院反馈信息,使执行干警得以及时、顺利将该房产查封。
据执行局副局长张罗炜介绍,为给执行工作打好基础,解决立审执行相脱节的问题,西工区法院制定《财产保全实施办法》,规定诉前保全案件均以“执保字”案号立案,并由执行局集中统一实施。然而在保全、执行工作中,特别是找人、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可供执行财产时,执行法官工作量很大,效率不高,成为提高案件质效的瓶颈。自去年6月推行这项措施以来,共发出律师调查令19份,从调查内容来看,多是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情况。法院根据调查结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成功率达到100%。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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