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政府出资助创业 “老赖”夫妻被执行
2018-12-28 08:43:20
     中国法院网讯 (原玉红)  日前,被执行人朱某、于某,面对法院对其即将做出拘留15日的决定,立即通知亲朋送钱到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偿还了拖欠沁阳市再就业办公室的6万余元。

  2015年,沁阳市再就业办公室为支持下岗工人再就业,与沁阳某银行合作,以担保的方式为下岗工人提供免息资金扶持,助力下岗工人创业发展。2015年2月,下岗工人朱某作为借款人、沁阳市再就业办公室作为保证人和沁阳某银行共同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2015年2月10日,沁阳市再就业办公室和作为信用担保人李某与借款人朱某签订了一份反担保保证合同,三方分别签字盖章。2015年2月11日,沁阳某银行与朱某、沁阳市再就业办公室签订了一份个人担保借款合同。朱某的丈夫于某作为配偶也签字确认。上述三份合同签订后,沁阳某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于2015年2月12日将80000元贷款给朱某,合同约定还款时间为2016年2月10日。逾期后,朱某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还款义务。2016年9月9日,沁阳市再就业办公室按照合同约定将朱某违约未还款的59995.35元本金及3124.64元利息共计63112元代为偿还。后沁阳市再就业办公室诉至法院,要求朱某等人偿还63112元。

  2018年3月28日,沁阳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朱某应偿还原告沁阳市再就业办公室63112元及利息,于某、李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三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沁阳市再就业办公室于2018年7月2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今年冬至过后,外出打工刚进家门的朱某夫妇便被执行干警抓个正着,面对双双受到司法拘留的法律制裁,夫妻俩立即偿还了欠款。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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