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安源:男子网吧扒窃手机 被判拘役三个月
2018-12-21 15:37:44
     中国法院网讯 (欧阳嘉慧)  男子严某在网吧上网之际,心生贪念扒窃他人手机。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盗窃案,被告人严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10月17日19时许,被告人严某来到位于萍乡市跃进路一网咖上网。次日上午10时许,严某起身去厕所的途中,发现坐在过道附近的被害人赵某在座位上睡着了,赵某的一台黑色小米手机放在电脑桌上。严某趁赵某熟睡之机,将该手机盗走,随后逃离了网咖。同年10月18日严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侦查人员从严某身上起获被盗的手机并发还被害人。经萍乡市安源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手机价格为一千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严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综上,法院遂对严某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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