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公积金被冻结 被执行人忙履行
2018-11-21 14:26:30
     中国法院网讯 (钟霞)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的公积金账户,促使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李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刘某分两次偿还。刘某之后偿还了5万元借款,但剩余的5万元却一直没有支付,经李某多次上门追讨未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刘某名下几个有少量存款的银行账户,但冻结的银行存款并不足以偿还剩余的借款。执行法官多方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上尚有3万余元,执行法官当即向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出了冻结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成功冻结了刘某的公积金账户。

  没过多久刘某得知自己的公积金账户被冻结后,终于意识到法院执行力度之大,急忙筹集了5万元交付至法院账户,该案得以成功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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