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服”的力量
2018-11-15 15:26:4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阴利剑 李子维
  执行路上有泪水、汗水,身着制服,深知执行路之艰,但我无悔执行,也不惧执行,作为一名执行战士,我光荣,我骄傲,我自豪,我更感义不容辞。

  在春秋制服刚发了一个星期之余,这天下午我和执行干警、法警队警务人员、司机共五人到开封市杞县汽车站执行吴某学申请执行王某松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王某松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赔偿责任人,发生事故后,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王某负主要责任。经审理,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原告各项费用50.97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迟迟不履行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被执行人就在其母的凉皮摊上和朋友聊天。现场王某松身边有其四五十岁的母亲和三个壮年朋友在场,经过现场做工作,被执行人王某松拒绝配合法院执行。他时而往路边移动,时而往凉皮摊边移动(凉皮摊上有刀具),为避免暴力事件发生,我们紧紧堵住他的出路,并严禁他碰触刀具。在劝说王某松履行义务,但其一直狡辩其已履行部分赔偿,拒不配合法院工作,劝说无果后,遂决定强制带离。

  在强制拘留王某松期间,其母和他的三个朋友百般阻挠法院执行,并推搡执行人员,试图让王某松挣脱控制。眼看车站周边多人围观,为迅速将王某松带离现场,随行司机当即把警报拉响,慑于法律威力,我们五人终于把王某松强制带到车上。

  为确保执行顺利开展,我上前拉着王某松的母亲,用以阻止她妨碍执法。在将王某松成功带到警车上后,我们按照预定方案,一组人员带着被执行人先行撤离,另外一组人员在现场维持秩序,等场面平稳之后,剩余人员才一同离去。

  回到单位,仍心有余悸的我向在场的执行人员讲解着刚才的惊险一幕,在听过事情来龙去脉的同事说“杞县那一片的人比较强势,你最后自己在那不怕啊”?我想了想,不假思索地答道“怕什么,我穿着的是制服”,说着心中不禁涌起了一股自豪感。

  虽然很多人不知道这身制服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这身制服身兼的重担,但着上这身制服,亲身经历着制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一个个“老赖”,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当事人诉权必伸张,法律底线绝不容触碰!正如身上这身制服一样,是不容任何人侵犯的!

作者单位: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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