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柜员错存他人账户 法院倾情调解案结事了
2018-10-09 14:44:13
中国法院网讯 (李秋平) 10月7日,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成功处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被告当场返还原告30000元,原告遂撤诉。
原来,2017年4月,原告凌某来到寻乌县澄江邮政储蓄所存款,因银行柜员操作失误,将30000元存至之前办理业务的被告朱某名下,定期一年。直至2018年4月,凌某来到银行取款才发现其名下没有这笔存款。经过银行认真调查,发现事情原委。因朱某年龄较大,记性较差,双方产生争执,故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该案的时候,被告方出庭的是其儿媳,其表示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可以调解。经过法庭调查,基本还原整个事情的经过。见此,法官又“趁热打铁”做被告方的工作,被告儿媳当即付清该30000元,而原告放弃利息请求,案件得以案结事了。
原来,2017年4月,原告凌某来到寻乌县澄江邮政储蓄所存款,因银行柜员操作失误,将30000元存至之前办理业务的被告朱某名下,定期一年。直至2018年4月,凌某来到银行取款才发现其名下没有这笔存款。经过银行认真调查,发现事情原委。因朱某年龄较大,记性较差,双方产生争执,故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该案的时候,被告方出庭的是其儿媳,其表示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可以调解。经过法庭调查,基本还原整个事情的经过。见此,法官又“趁热打铁”做被告方的工作,被告儿媳当即付清该30000元,而原告放弃利息请求,案件得以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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