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五好法庭”同行的那些年
2018-09-25 09:35:0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卢岩好
- 1996年,壶镇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时的合影留念,后排右二为卢岩好。
- 2012年新法庭建成后干警合影,前排右二为卢岩好。
1996年,浙江省缙云县人民法院壶镇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时,大家留下了一张合影。那一天,我特意换上了新发的制服,那一年,我33岁,已经在法庭工作了12年。
1984年,我到法庭报到,庭里加上我也只有5个人。那个时候,法庭的条件着实艰苦,一间20多平米的办公室里,放了5张办公桌,大家面对面,背靠背地坐着。后来随着成员的增加,甚至还要向当时的镇政府借办公室用。
1989年,法庭搬到了新的办公地址,但面积仍然较小,没有专门的房间当作审判庭。每次开庭时,我们就在自己的办公室搬几张桌子,放上一张沙发和几个凳子,拼凑出一个简易的审判庭。
那时虽然物资匮乏,大家的工作热情却很高。田福忠庭长坚持每天早上开一个早会,将当天的工作分配到人,有什么疑问大家都可以在会上讨论。只要是开庭,程序必定一步不落地进行。
1984年的时候,庭里只有一辆两轮摩托,是当时壶镇辖区内仅有的三辆摩托之一。大家外出办案的时候,大多靠自行车吭哧吭哧地蹬。记得有一次,当时的庭长柳高东带着我和另一名小年轻一起去东金乡办案,回来时天已经快黑了,骑车变得更加艰难。在经过青川村的一段路时,柳庭长因为天黑看不清路碰上了路边的条石,人没有受伤,但自行车的前轮撞歪了。车不能骑,他只能背着自行车,徒步走回了法庭,我们就推着自行车陪他走了一路。这样的事在当年有限的办案条件下,并不算稀奇。
到了90年代,法庭添置了一辆旧汽车和8辆摩托车。也是在群众的帮助下,法庭前原本坑坑洼洼的泥地被修成了平平整整的水泥地。有了硬件设施的支持,我们办案更加有劲了。最多的时候,在一年内巡回办案300次,5年里培训了调解干部4000多人次,从1989年始每周政治学习从未间断。
1992年,浙江高院第一次提出要创建“五好法庭”,我们法庭因为多年来兢兢业业,有幸被评为首批省级“五好法庭”。受此荣誉的鼓舞,壶镇法庭干劲更足。1996年,壶镇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全国法院一等功,于是有了捧着奖杯的旧照。多年来,我们的工作作风和业务水准都赢得了大家的高度认可,因此除了审判工作,我们也参与了壶镇很多其他事务的处理。村里的换届选举,村民都相信壶镇法庭,要求由我们对票箱进行监督。企业会邀请我们帮忙建章立制,为工业发展保驾护航。乡镇村民有农事矛盾纠纷了,我们从不推诿,主动与乡政府一起行动,深入一线,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几十年过去,如今的壶镇法庭已经有了自己的审判大楼,审判庭宽敞明亮,调解室周到暖心,证人休息室、律师更衣室、党员活动室等建设更是走在前列。办公地址在变化,办案手段在进步,设备设施更加完善,为民服务更加贴心,我们的初心从来未改,司法为民始终是我们不变的理念。2006年、2009年、2011年三次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2012年、2014年先后两次被省高院评为“省级模范五好法庭”。
时光荏苒,壶镇法庭依然年轻,我却已经快要退休了。小小法庭的变与不变只是改革开放以来,法院人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一个缩影。能够在最好的年纪遇到它,与它一起成长,我一辈子都很骄傲。
(卢岩好现任缙云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局局长,2016年从壶镇法庭庭长转任)
1984年,我到法庭报到,庭里加上我也只有5个人。那个时候,法庭的条件着实艰苦,一间20多平米的办公室里,放了5张办公桌,大家面对面,背靠背地坐着。后来随着成员的增加,甚至还要向当时的镇政府借办公室用。
1989年,法庭搬到了新的办公地址,但面积仍然较小,没有专门的房间当作审判庭。每次开庭时,我们就在自己的办公室搬几张桌子,放上一张沙发和几个凳子,拼凑出一个简易的审判庭。
那时虽然物资匮乏,大家的工作热情却很高。田福忠庭长坚持每天早上开一个早会,将当天的工作分配到人,有什么疑问大家都可以在会上讨论。只要是开庭,程序必定一步不落地进行。
1984年的时候,庭里只有一辆两轮摩托,是当时壶镇辖区内仅有的三辆摩托之一。大家外出办案的时候,大多靠自行车吭哧吭哧地蹬。记得有一次,当时的庭长柳高东带着我和另一名小年轻一起去东金乡办案,回来时天已经快黑了,骑车变得更加艰难。在经过青川村的一段路时,柳庭长因为天黑看不清路碰上了路边的条石,人没有受伤,但自行车的前轮撞歪了。车不能骑,他只能背着自行车,徒步走回了法庭,我们就推着自行车陪他走了一路。这样的事在当年有限的办案条件下,并不算稀奇。
到了90年代,法庭添置了一辆旧汽车和8辆摩托车。也是在群众的帮助下,法庭前原本坑坑洼洼的泥地被修成了平平整整的水泥地。有了硬件设施的支持,我们办案更加有劲了。最多的时候,在一年内巡回办案300次,5年里培训了调解干部4000多人次,从1989年始每周政治学习从未间断。
1992年,浙江高院第一次提出要创建“五好法庭”,我们法庭因为多年来兢兢业业,有幸被评为首批省级“五好法庭”。受此荣誉的鼓舞,壶镇法庭干劲更足。1996年,壶镇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全国法院一等功,于是有了捧着奖杯的旧照。多年来,我们的工作作风和业务水准都赢得了大家的高度认可,因此除了审判工作,我们也参与了壶镇很多其他事务的处理。村里的换届选举,村民都相信壶镇法庭,要求由我们对票箱进行监督。企业会邀请我们帮忙建章立制,为工业发展保驾护航。乡镇村民有农事矛盾纠纷了,我们从不推诿,主动与乡政府一起行动,深入一线,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几十年过去,如今的壶镇法庭已经有了自己的审判大楼,审判庭宽敞明亮,调解室周到暖心,证人休息室、律师更衣室、党员活动室等建设更是走在前列。办公地址在变化,办案手段在进步,设备设施更加完善,为民服务更加贴心,我们的初心从来未改,司法为民始终是我们不变的理念。2006年、2009年、2011年三次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2012年、2014年先后两次被省高院评为“省级模范五好法庭”。
时光荏苒,壶镇法庭依然年轻,我却已经快要退休了。小小法庭的变与不变只是改革开放以来,法院人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一个缩影。能够在最好的年纪遇到它,与它一起成长,我一辈子都很骄傲。
(卢岩好现任缙云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局局长,2016年从壶镇法庭庭长转任)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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