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辆捷豹的执行手记
——济南天桥法官执行巧化“第三方”纠纷
2018-08-07 11:20:2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洁 孙景慧
  就像老济南所说,济南的6月,才真正进入一个“气象夏天”——照例是闷而热的天,只不过,那雨水是不好商量的;一旦下雨,那雨豆子短促而凶猛,常常令人防备不及。

  2018年6月25日,礼拜一,济南,阴转暴雨。

  济南市天桥区执行局执行员张可一早来到法院,他跟另外两名助理和法警乘上一辆公务车,向济南西北城郊驶去。原来,他与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约好今天趁房东有空再一起去“跑跑”,去执行那起令双方当事人都万分心焦的、以车辆为质押的借款纠纷案。

  话还得从去年说起。2017年5月,济南某汽车销售公司与某汽车服务公司(俗称4S店)签订了一项《借款协议》。协议约定,汽车销售公司用60余辆捷豹汽车作为抵押,向4S店借款691万元。事后,双方均遵合同交付了货款。汽车服务公司为妥善安置这批车辆,特意从济南西外环与北外环交叉口租赁了一处仓库,并跟仓库房东签订了为期3年的租赁协议。

  半年后,汽车销售公司向4S店提前偿还了262万元本金。依据交易习惯,4S店在收到一部分提前还款后,需将质押车辆返还。2018年3月,基于不安抗辩权,汽车销售公司向法庭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双方之前签订的借款合同及返还部分质押车辆。经法庭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汽车销售公司归还剩余借款本息358.5万元,4S店交付56辆车辆。

  天桥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张东是一位有着十数年一线工作沉淀的法官。参照以往的工作经验,鉴于双方当事人比较通情达理,虽然打了官司,二者之间关系较为缓和;再加上他们是合作多年的生意伙伴,彼此信任感较强,张东一接触这个案子就想到用协商的办法来化解,可行性很强。但张东通过仔细调查,发现这个案子并不像表面那样简单,他差点忽略了一个特殊的存在——与4S店具有租赁关系的“第三方”。

  “第三方”问题是此次执行的关键所在!想到车辆保值的特殊性,以及当事人所说的那句话——“车辆存放时间长了,贬值很厉害,欠的钱就更还不上了”,为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张东法官认为这个案子必须增强执行力度,尽早尽好地去解决。否则,一旦处置不当,既有可能实现不了“决战执行”的目的,也极有可能引发另一起诉讼,形成恶性循环。

  事实证明,张东法官的判断是正确的。

  案子进入执行阶段,尽管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但法官在跟“第三方”(租赁仓库的房东)交涉时,房东不仅微信、电话不予回应,而且多次约谈亦是避而不见。房东百般推脱,误以为“多拖一天就能多收一天房租”。后来,法官不断联系房东,向其耐心解释法律规定,明确告知其法律义务,房东终于同意“先露个面”。但第一次露面,三方终因租赁款数额存在较大争议,不欢而散。后经法官努力,房东同意第二次跟当事人去仓库“商量”——2018年5月,一个晌晴的天,济南西北郊外存放涉案车辆的仓库。

  “没有我拍板,这车你们谁也拖不走!你们把车开走了,我上哪儿要钱去?再上法院?”只见一位身形肥胖的中年男子一手拿墨镜,一手叉腰,暴躁地站在仓库中间。说话的这位中年男子便是“第三方”——房东。仓库约百十平米,满满的全是车辆。为防止失窃,大门前还挖了一道深沟。房东得知法院来仓库提车,还专门找了十几位工人堵住门口。看来,今天这车又拖不成了!天桥区执行局法官张东和执行员张可叹了口气,不让拖车的原因在于,4S店虽一直正常存放车辆,却从未正常缴纳租赁费……事后,天桥法院执行员张可继续对房东进行说服劝解,房东最终同意让一步,并于6月25日第三次见面。

  第三次见面很重要,今天一定要瞅准时机,顺利执结完毕!望着车窗外愁云密布的天气,执行员张可不禁蹙紧了眉头。

  6月25日的那场暴雨比房东早来了半个钟头。仓库外没有可避雨的地方,而张可与双方当事人俱在商议案件,法院的执行记录自然不能中断。尽管提前准备了雨衣,负责拍摄的同事还是淋透了,雨水顺着衣服“哗哗”淌,为保证拍摄,法警和助理只好轮番上阵。

  上午9点,姗姗来迟的房东打开了仓库的大门。

  “法官,我相信你。但我们租赁协议白纸黑字租期3年,目前他只存了10个月,钱一分没给不说,说提车就提车,我仓库一下子空了,期间损失怎么算?这事啊,最低一百万,否则就别提其他的!”房东语气依然强硬。

  “你的心情我很理解。提前解除协议确实给你造成了损失。今天大家一块来就是为了能心平气和地商量商量,好好算算,妥善化解这事。”张可法官一边说,一边给房东解释这起案件的特殊性。

  “法官,其实我也不是不想解决这问题,只不过房租这块……”听完张可的分析,房东开始冷静下来。

  能商量就好办!最后,在张可法官的主持下,汽车销售公司最终通过交付“第三方”50万元租赁费以冲抵部分借款,并把仓库内所有存放的车辆拖走。

  临近下午13时,雨停了。

  望着空荡荡的仓库,三方当事人都一脸轻松。

  张可让当事人签字,按手印,履行完最后的执行程序。他拒绝了当事人“一起简单吃个中午饭”的邀请,而是跟同事一起,在去火车站的路上随便找了一家包子铺。忙了大半天的三个人,就这样坐在简陋的店铺,就着白开水吞咽了几个包子。在吃饭的空档,张可法官还向两位同事简单交代了下面的收尾工作。之后,他一个人赶往火车站自动售票室,他知道再过40分钟,会有一趟开往河南的普通车停靠济南站。他今天必须得赶到河南,因为明天——那里还有一个急需执行的案子在等他。

  作者单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