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审判监督 优化审判质量
上海市检察长首次列席上海高院审委会会议
2018-08-05 09:21: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严剑漪 王周缅 郭燕
8月3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云主持召开上海高院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首次列席会议。
刘晓云指出,审判委员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强化审判监督、优化审判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保证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
刘晓云强调,下一步要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共同提升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张本才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个统一的有效途径。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主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认真把这项制度贯彻好、落实好、坚持好,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探索完善具有上海特色、符合上海司法实际的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的新模式,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刘晓云指出,审判委员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强化审判监督、优化审判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保证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
刘晓云强调,下一步要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共同提升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张本才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个统一的有效途径。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主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认真把这项制度贯彻好、落实好、坚持好,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探索完善具有上海特色、符合上海司法实际的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的新模式,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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