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路上——我们一直在奔波
2018-07-04 15:41: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孙伯韬
  上个周日,从单位回到家中大概七点多钟,我正准备和家人一起吃晚饭,突然,我的手机响了,有些无奈,但我还是立即拿起电话,是个陌生号码,我还没有顾上接,第二遍又紧接着打进来了。

  “赵局长,我是文留镇的任丹丹,我们现在在张真真家的村口,听说张真真从外地打工回来了,我们盯着她,你们快来抓她啊”。电话那边声音很急促,是个女的。

  “任丹丹,什么事?”我一时还真的想不起来是哪个执行案件。

  “你忘了!那天我去县信访局,当时是你接待的我,你说让我们盯住张真真后,随时给你打电话的”。在任丹丹的提醒下,我们猛然想起,她是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张真真一直在外务工,下落不明,案子未有进展。想到这,我赶紧叮嘱:“这样,丹丹你再去被执行人村里确认一下,我马上给庭长及办案人员联系,你们在那里耐心等,千万不要惊动她”。我随手掰了块馒头,匆忙穿衣服下楼。

  我随即电话通知赵庭长他们尽快赶到法院带上案卷材料到法院大门口集合,大约半个小时后,我也坐出租车匆匆赶到了县法院大门口,这时,我的手机又响了。

  “赵局长,我们三个人在张真真家门口,现在张真真要外出,我们三个人已经拦住了她,你们快来吧。”任丹丹的声音焦虑而急促。

  闻此情况,心里一震,为了避免发生冲突,我立即打电话给当地的镇领导,请求他们迅速通知村干部,尽快赶到被执行人张真真家中,以防矛盾升级,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我又将情况通报给在当地镇派出所任指导员的老同学,请他派出警力尽快赶到被执行人张真真所在的村庄,协助妥善处置此事。

  事不宜迟,我同赵庭长一行四人,鸣着警笛,急速赶往张真真所在的乡村。

  大概走了近一半的路程,派出所同学打来了电话:“老同学,甭着急了,我们已经把双方人员带到了派出所,村委会干部也跟来了,正在做调解工作,你们直接来派出所就行,天黑,慢点开车”。我长吁了一口气,紧张的心情一下子舒缓了很多。

  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2015年5月22日,张真真无证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行驶于濮阳县文留镇政府西红绿灯南50米处与前方同向行驶的马梅驾驶的三轮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电动三轮车乘坐人任丹丹受伤。濮阳县交警大队认定张真真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2015年11月,法院最终判决张真真赔偿任丹丹各项损失共计50869.48元,摩托车车主张真真公爹张贵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该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真真、张贵未按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2016年1月,任丹丹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我院执行人员即按照判决书上所明确的地址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张真真家人予以签收,但张真真本人始终未到庭,也未报告财产。之后,我院执行人员通过对被执行人张真真、张贵的银行存款、车辆登记等进行查询,未查到任何财产信息。

  被执行人张真真长期在外务工,虽经多方寻找,始终未有任何线索,被执行人张贵,年逾七十,身体又有病且拒不配合。之后每次的集中执行活动也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张真真的任何线索,案件一度陷入僵局。申请人任丹丹拿不到钱,便到县信访局信访,要求法院尽快为其执行到位。而那次也正好是我陪县领导接访,才发生了开头的那一幕。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颠簸,大概晚上九点多钟,我们一行四人赶到了镇派出所,我见到了双方当事人。当着众人的面,我首先对被执行人张真真这种逃避执行、躲避不见、拒不执行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向她释法说理,指出拒不履行的的后果,在场的派出所干警及村委会干部也对张真真这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被执行人张真真最终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申请人造成的伤害,但提出只要申请人放弃一部分,不管再难,自己愿意用这两年打工挣来的钱履行法院判决。但申请人任丹丹认为,张真真的行为已经给自己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坚决要求按判决执行,拒不让步。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努力,至晚上十一点多钟,在村委会干部及派出所干警的全力配合下,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张真真当场支付任丹丹赔偿金45000元整,任丹丹同意放弃剩余赔偿费用及迟延履行金。

  一个长达两年的执行信访案件,一场突如其来的冲突纠纷,最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得以圆满解决,离开派出所时,我虽已是疲惫不堪,却如释重负。执行路漫漫,但我们无怨无悔,始终奔波在执行的路上。(文中人物系化名)

  作者单位: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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