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自种林木获刑罚 复制补种弥罪行
2018-06-04 09:51:35
     中国法院网讯 (王淑娟)  2018年4月25日,在河南省息县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黄某与息县复植补种基地管理人签订了《复植补种监管协议》,自愿签订了复植补种承诺书,缴纳了3000元人民币复植补种保证金。

  原来,在2017年11月23日,息县孙庙乡某村村民黄某组织人员擅自将其种植的杨树无证砍伐29株。经林业技术人员现场检尺计算,蓄积16.8708立方米,违反了森林法规。次日,黄某到息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

  2018年4月23日,息县人民检察院向息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5月29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的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息县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黄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法官说法:该案中被告人黄某虽然砍伐的是自己种植的林木,但是其砍伐时并没有获得采伐许可证,且其擅自采伐数量较大,因此仍构成滥伐林木罪。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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