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孙三代因房起纷争 法官耐心劝导终和解
2018-05-25 14:18:50
中国法院网讯 (李娟) 俗话说,亲人没有隔夜仇,但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周某某、周某某的母亲、原、被告生育的子女,竟为了一套住房,对簿公堂。2018年5月24日,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团队成功调处这一起发回重审的排除妨害纠纷案,妥善解决家庭矛盾,化解困扰祖孙三代多年的纠纷,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经查阅卷宗及现场走访了解到,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周某某曾是夫妻关系,夫妻二人于1996年调解离婚,婚生未成年子女由原告抚养,夫妻共同财产住房一套归原告所有。之后原告搬出该套住房,腾出给儿子作为新房使用。两年前原被告之子因另购新房搬出,被告即入住。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返还住房未果,遂诉至本院。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该案被发回重审。
重审开庭前,承办法官向原、被告及其子女询问有关情况。据了解,原、被告均无其他住房,被告及其母亲居住在争议住房内,原告轮流居住在四名子女家中。庭审中双方再次交锋,互不退让,均对争议住房主张权利。面对双方激烈的冲突及实际困难,无论将住房判给何方,都不可能做到案结事了,这起多年的“家务事”得不到实质解决,矛盾可能会再次升级。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没有急于下判,决定在庭审结束后立即赶到争议住房,组织双方家庭成员进行调解,力求息诉止争。
调解中,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近一个小时的调解,原告最终自愿撤诉。至此,该案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经查阅卷宗及现场走访了解到,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周某某曾是夫妻关系,夫妻二人于1996年调解离婚,婚生未成年子女由原告抚养,夫妻共同财产住房一套归原告所有。之后原告搬出该套住房,腾出给儿子作为新房使用。两年前原被告之子因另购新房搬出,被告即入住。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返还住房未果,遂诉至本院。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该案被发回重审。
重审开庭前,承办法官向原、被告及其子女询问有关情况。据了解,原、被告均无其他住房,被告及其母亲居住在争议住房内,原告轮流居住在四名子女家中。庭审中双方再次交锋,互不退让,均对争议住房主张权利。面对双方激烈的冲突及实际困难,无论将住房判给何方,都不可能做到案结事了,这起多年的“家务事”得不到实质解决,矛盾可能会再次升级。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没有急于下判,决定在庭审结束后立即赶到争议住房,组织双方家庭成员进行调解,力求息诉止争。
调解中,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近一个小时的调解,原告最终自愿撤诉。至此,该案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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