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聚力攻坚执行难 铁腕治“老赖”
2018-05-15 10:12: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 4月28日,淮南市潘集区法院执行干警将“老赖”司法拘留。 岳 园 摄
- 5月1日,凤台县法院执行人员查找被执行人。 王 芳 摄
- 5月4日,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为高女士追回欠款。 周桂芳 刘 娅 摄
- 4月26日,淮南市谢家集区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的混凝土生产线。 李 斌 摄
调兵遣将充实执行队伍,各方联动全力支持执行攻坚,挺纪在前为执行工作提供保障,开展专项行动精准打击失信被执行人……自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以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精心谋划,精确布局,强攻智取,突破一个个执行难题。一个月时间,全市法院实际执结551件案件,到位标的额1.85亿元,司法拘留被执行人62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538名,判处2名犯拒执罪的被告人有期徒刑。
立军令状 全力攻坚
“4月3日,在全省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动员会上,我立下了‘军令状’,要集全市法院之力,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淮南中院院长文则俊说。
淮南中院把执行工作作为今年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迅速出台工作方案,明确中院领导分别负责包保一个基层法院,每人负责督查一个基层法院开展执行攻坚战,定期向中院党组报告履职情况,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实现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形成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的格局。
淮南中院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到包保的基层法院督导执行工作。院长文则俊多次到他包保的寿县人民法院,一线指挥集中执行行动,随机抽查该院2016年、2017年已执结案件,并根据执行案件信息系统提取的数据指标,进行分析点评,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提升办案质效,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认真进行整改。同时,寿县法院20名执行人员兵分两路,在三个乡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淮南7个基层法院都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执行攻坚战领导小组,纷纷立下“军令状”,既挂帅,又出征。
“今年4月,院党组决定为执行局再增加6名干警,壮大执行队伍。”淮南中院执行局局长黄辰说,“淮南中院对各基层法院作出硬性要求,必须配强执行力量,集中兵力打好攻坚战。”
为更好地发挥团队作战优势,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对办案力量进行全面优化组合,构建执行服务中心、执行内勤综合团队、执行实施团队“三位一体”执行格局。八公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和3名副院长负责办理新收执行案件,执行局法官全力清理旧存案件,做到新案存案齐头并进。潘集区人民法院院长李修启部署、指挥执行行动,带头办理执行案件。大通区人民法院院长朱莉将自己从家事审判团队调整到执行团队,直接抓执行工作,办理执行案件。凤台县人民法院领导都办理执行案件,对执行小组进行包保。4月28日,该院党组集体约谈执行人员,对未结案件尤其是长期未结案件进行专项分析,每一位执行人员都对未结案件的原因和下一步的措施说明情况,亮出举措,提出目标。
“‘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全市法院执行队伍面貌焕然一新,战斗力显著提升。”黄辰说。
紧密联动 事半功倍
4月26日,被执行人姚某带着3万元现金来到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履行了部分执行款,并与申请人黄某就余款履行达成了和解协议。姚某之所以能主动来履行,是寿县法院与寿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的联动机制发挥了作用。
姚某是村委会副主任,因多次从黄某处赊购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累计欠款5万余元。经寿县法院判决后,姚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黄某申请强制执行。4月25日,执行人员再次找到姚某,姚某依然找理由拒不还款。根据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寿县县委组织部和寿县法院联合制定的《关于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联动机制实施意见》,执行人员向县纪委报送了案件信息。县纪委立即通知姚某所在的镇纪委约谈姚某,敦促他尽快履行生效判决义务。
“解决执行难也不是法院一家的事,应该全社会参与,我们纪委更是责无旁贷。”寿县双庙镇纪委书记史善传说,“按照联动机制,只要法院向我们通报有关案件信息,我们就会按照程序启动相关措施,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八公山区人民法院也与区纪委、组织部加强联系,通报被执行人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案件。山王镇某社区委委员李某,被法院判决承担35万余元的连带清偿责任,李某以无力偿还为理由拒绝履行义务。5月7日,八公山区法院向区纪委通报了被执行人李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依法将李某司法拘留。
淮南市各级党委大力支持执行工作,早在2017年1月,就成立了以市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攻克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淮南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就完善党政机关支持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加强联合惩戒和加强信息公开、共享等事项作出明确要求,建立了银行、国土、税务、工商、公安等多部门参加的联动工作机制;市委政法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支持执行工作的相关事项。
“对涉及到被执行人是村干部的案件,我们都会先联系乡镇党委政府,先通过组织上的压力,促进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潘集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吴斌说。
刘某以做生意为由向王某借3万元,由李某提供担保。刘某未依约还款,王某提起诉讼,潘集区法院判决刘某偿还王某本息共3.48万元,李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4月9日,执行人员得知李某是潘集区泥河镇某村干部后,立即与镇政府领导取得联系,说明案情。在泥河镇政府协助下,执行人员很快找到了李某,李某当天主动将全部欠款汇至法院账户,案件顺利执结。
谢家集区法院每个月都会将未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及相关法律文书送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利用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行踪,发现被执行人后采取临时控制措施,通知法院进行处理。对于法院先行采取措施的被执行人员,则在第一时间通知公安机关从“临控”名单中删除。这项联动机制发挥了很大作用,公安机关已查控到长期在外躲避的被执行人14人,法院司法拘留了11人。
督查到位 促进执行
“院党组作出明确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进监督执行工作。”淮南中院纪检组组长曹怀敬说,“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乱执行的现象都在监督问责的范围之内。”
安徽高院部署“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以来,淮南中院率先制定了《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的实施办法》,明确了监督检查的内容、方式及问责程序,采取审务督查、专项巡查等形式,不定期开展检查,对执行工作中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法院和工作作风不严密、不规范的执行人员,以及乱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现象,采取通报批评、约谈“一把手”、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形式进行监督问责。
一个月里,淮南中院纪检监察室发出6份《督查通知》和2份《整改通知书》,对辖区基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无人值守、执行信息录入不规范、执行干警未按照上级法院要求的人数比例配备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相关基层法院及时整改并反馈结果。
5月2日,八公山区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对该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对没有按照要求公布名单的执行人员发出通知,要求按照“应上尽上”的规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我们对照执行案件质效规范,逐案排查弱项指标和不规范现象,直接对办案人员发出督办通知。”八公山区法院纪检组组长张文玉说。该院纪检监察部门针对办案质效推行了“双排查、双督办”制度,规范案件执行,提高办案质量。一方面,根据执行质效考核数据,针对弱项指标,进行逐一排查,督促办案人员整改;另一方面,就2016年以来的旧存案件和终本案件进行逐一排查,分析原因,梳理线索,对于有执行可能的旧存案件和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终本案件,督促办案人员立即启动执行程序,最大可能消解“旧账”。
5月4日,田家庵区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纪检监察人员全程随同执行人员到现场监督执行过程,保证规范执法。该院采用实体和程序“双查”的方式确保案件办理的规范性。还专设案件质检员对执行案件节点信息录入是否完整、执行措施是否穷尽、终本案件是否符合要求、有财产案件是否在期限内办理等进行检查督办。
纪检监察部门深度介入执行工作,有力促进了案件质效提升。
铁腕治“赖” 成效显著
“我服从法院判决,服刑期满后我会多想办法,把欠别人的钱都还清。” 4月27日,被告人胡某因故意隐瞒债权,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被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另一名开着宝马车,隐瞒财产和收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陈某,被大通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一周时间,大通区法院依法严惩了两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情节恶劣的被执行人,打出了执行攻坚战的声威和决心。
淮南两级法院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促进案件执结。
4月28日5时30分,潘集区法院51名执行人员,兵分5路,突袭失信被执行人。这是该院今年4月第四次开展集中行动。通过一个月的努力,共执结案件115起,执行标的达3800余万元,65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893万元,依法拘留“老赖”38人,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31人,有力震慑了“老赖”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从网上看到潘集法院执行行动现场报道,打击力度很大,震撼力很强,做的非常好。”全国人大代表刘琴评价说。
5月1日,凤台县人民法院利用“五一”小长假时间,出动执行人员40人,分三个执行突击小组,按提前梳理出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逐一上门拉网式地查找。执行人员在乡镇政府、村委会、信用社、社区等醒目位置张贴“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的通告”和悬赏公告180余份,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引来大量群众围观,起到很好的宣传效果。
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是全市执行案件最多的基层法院。5月4日,淮南中院统一协调组织70余名执行人员,参加田家庵区法院的“破晓”行动,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实施精准打击。当天凌晨5时,执行人员兵分5路按预定路线进发。5时10分,执行人员在淮南市香榭华都小区敲开被执行人王某的家门,睡眼惺忪的王某眼看要被戴上手铐,当场履行了执行款。在淮南市金地滟澜山小区的某公司,执行人员强制带走一名被执行人时,该公司经理谢某情绪激动,纠缠执行干警,干扰执行,当场被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两起案件的被执行人陈某被拘传带到法院后,先是打电话让亲属送来一起案件4万元的执行款,又筹集了20万元现金,交给了第二起案件的申请人高女士。高女士感激地说:“真没想到这么快拿到钱,更没想到一次性拿到20万元,太感谢法官了。”
一天时间,田家庵区法院对41名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拘留12人,扣押车辆1辆,执结案件21件,执行和解7件,执行到位金额107万余元。5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见证、监督执行行动。淮南市政协常委、田家庵区人大代表纪波感慨地说:“执行人员从凌晨一直执行到晚上,不怕艰险,智勇双全,抓获一批‘老赖’,执结了一批案件,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看到社会上还有这么多‘老赖’,解决执行难确实任重道远。”
立军令状 全力攻坚
“4月3日,在全省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动员会上,我立下了‘军令状’,要集全市法院之力,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淮南中院院长文则俊说。
淮南中院把执行工作作为今年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迅速出台工作方案,明确中院领导分别负责包保一个基层法院,每人负责督查一个基层法院开展执行攻坚战,定期向中院党组报告履职情况,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实现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形成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的格局。
淮南中院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到包保的基层法院督导执行工作。院长文则俊多次到他包保的寿县人民法院,一线指挥集中执行行动,随机抽查该院2016年、2017年已执结案件,并根据执行案件信息系统提取的数据指标,进行分析点评,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提升办案质效,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认真进行整改。同时,寿县法院20名执行人员兵分两路,在三个乡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淮南7个基层法院都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执行攻坚战领导小组,纷纷立下“军令状”,既挂帅,又出征。
“今年4月,院党组决定为执行局再增加6名干警,壮大执行队伍。”淮南中院执行局局长黄辰说,“淮南中院对各基层法院作出硬性要求,必须配强执行力量,集中兵力打好攻坚战。”
为更好地发挥团队作战优势,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对办案力量进行全面优化组合,构建执行服务中心、执行内勤综合团队、执行实施团队“三位一体”执行格局。八公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和3名副院长负责办理新收执行案件,执行局法官全力清理旧存案件,做到新案存案齐头并进。潘集区人民法院院长李修启部署、指挥执行行动,带头办理执行案件。大通区人民法院院长朱莉将自己从家事审判团队调整到执行团队,直接抓执行工作,办理执行案件。凤台县人民法院领导都办理执行案件,对执行小组进行包保。4月28日,该院党组集体约谈执行人员,对未结案件尤其是长期未结案件进行专项分析,每一位执行人员都对未结案件的原因和下一步的措施说明情况,亮出举措,提出目标。
“‘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全市法院执行队伍面貌焕然一新,战斗力显著提升。”黄辰说。
紧密联动 事半功倍
4月26日,被执行人姚某带着3万元现金来到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履行了部分执行款,并与申请人黄某就余款履行达成了和解协议。姚某之所以能主动来履行,是寿县法院与寿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的联动机制发挥了作用。
姚某是村委会副主任,因多次从黄某处赊购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累计欠款5万余元。经寿县法院判决后,姚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黄某申请强制执行。4月25日,执行人员再次找到姚某,姚某依然找理由拒不还款。根据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寿县县委组织部和寿县法院联合制定的《关于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联动机制实施意见》,执行人员向县纪委报送了案件信息。县纪委立即通知姚某所在的镇纪委约谈姚某,敦促他尽快履行生效判决义务。
“解决执行难也不是法院一家的事,应该全社会参与,我们纪委更是责无旁贷。”寿县双庙镇纪委书记史善传说,“按照联动机制,只要法院向我们通报有关案件信息,我们就会按照程序启动相关措施,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八公山区人民法院也与区纪委、组织部加强联系,通报被执行人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案件。山王镇某社区委委员李某,被法院判决承担35万余元的连带清偿责任,李某以无力偿还为理由拒绝履行义务。5月7日,八公山区法院向区纪委通报了被执行人李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依法将李某司法拘留。
淮南市各级党委大力支持执行工作,早在2017年1月,就成立了以市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攻克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淮南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就完善党政机关支持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加强联合惩戒和加强信息公开、共享等事项作出明确要求,建立了银行、国土、税务、工商、公安等多部门参加的联动工作机制;市委政法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支持执行工作的相关事项。
“对涉及到被执行人是村干部的案件,我们都会先联系乡镇党委政府,先通过组织上的压力,促进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潘集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吴斌说。
刘某以做生意为由向王某借3万元,由李某提供担保。刘某未依约还款,王某提起诉讼,潘集区法院判决刘某偿还王某本息共3.48万元,李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4月9日,执行人员得知李某是潘集区泥河镇某村干部后,立即与镇政府领导取得联系,说明案情。在泥河镇政府协助下,执行人员很快找到了李某,李某当天主动将全部欠款汇至法院账户,案件顺利执结。
谢家集区法院每个月都会将未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及相关法律文书送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利用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行踪,发现被执行人后采取临时控制措施,通知法院进行处理。对于法院先行采取措施的被执行人员,则在第一时间通知公安机关从“临控”名单中删除。这项联动机制发挥了很大作用,公安机关已查控到长期在外躲避的被执行人14人,法院司法拘留了11人。
督查到位 促进执行
“院党组作出明确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进监督执行工作。”淮南中院纪检组组长曹怀敬说,“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乱执行的现象都在监督问责的范围之内。”
安徽高院部署“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以来,淮南中院率先制定了《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的实施办法》,明确了监督检查的内容、方式及问责程序,采取审务督查、专项巡查等形式,不定期开展检查,对执行工作中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法院和工作作风不严密、不规范的执行人员,以及乱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现象,采取通报批评、约谈“一把手”、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形式进行监督问责。
一个月里,淮南中院纪检监察室发出6份《督查通知》和2份《整改通知书》,对辖区基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无人值守、执行信息录入不规范、执行干警未按照上级法院要求的人数比例配备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相关基层法院及时整改并反馈结果。
5月2日,八公山区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对该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对没有按照要求公布名单的执行人员发出通知,要求按照“应上尽上”的规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我们对照执行案件质效规范,逐案排查弱项指标和不规范现象,直接对办案人员发出督办通知。”八公山区法院纪检组组长张文玉说。该院纪检监察部门针对办案质效推行了“双排查、双督办”制度,规范案件执行,提高办案质量。一方面,根据执行质效考核数据,针对弱项指标,进行逐一排查,督促办案人员整改;另一方面,就2016年以来的旧存案件和终本案件进行逐一排查,分析原因,梳理线索,对于有执行可能的旧存案件和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终本案件,督促办案人员立即启动执行程序,最大可能消解“旧账”。
5月4日,田家庵区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纪检监察人员全程随同执行人员到现场监督执行过程,保证规范执法。该院采用实体和程序“双查”的方式确保案件办理的规范性。还专设案件质检员对执行案件节点信息录入是否完整、执行措施是否穷尽、终本案件是否符合要求、有财产案件是否在期限内办理等进行检查督办。
纪检监察部门深度介入执行工作,有力促进了案件质效提升。
铁腕治“赖” 成效显著
“我服从法院判决,服刑期满后我会多想办法,把欠别人的钱都还清。” 4月27日,被告人胡某因故意隐瞒债权,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被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另一名开着宝马车,隐瞒财产和收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陈某,被大通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一周时间,大通区法院依法严惩了两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情节恶劣的被执行人,打出了执行攻坚战的声威和决心。
淮南两级法院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促进案件执结。
4月28日5时30分,潘集区法院51名执行人员,兵分5路,突袭失信被执行人。这是该院今年4月第四次开展集中行动。通过一个月的努力,共执结案件115起,执行标的达3800余万元,65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893万元,依法拘留“老赖”38人,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31人,有力震慑了“老赖”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从网上看到潘集法院执行行动现场报道,打击力度很大,震撼力很强,做的非常好。”全国人大代表刘琴评价说。
5月1日,凤台县人民法院利用“五一”小长假时间,出动执行人员40人,分三个执行突击小组,按提前梳理出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逐一上门拉网式地查找。执行人员在乡镇政府、村委会、信用社、社区等醒目位置张贴“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的通告”和悬赏公告180余份,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引来大量群众围观,起到很好的宣传效果。
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是全市执行案件最多的基层法院。5月4日,淮南中院统一协调组织70余名执行人员,参加田家庵区法院的“破晓”行动,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实施精准打击。当天凌晨5时,执行人员兵分5路按预定路线进发。5时10分,执行人员在淮南市香榭华都小区敲开被执行人王某的家门,睡眼惺忪的王某眼看要被戴上手铐,当场履行了执行款。在淮南市金地滟澜山小区的某公司,执行人员强制带走一名被执行人时,该公司经理谢某情绪激动,纠缠执行干警,干扰执行,当场被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两起案件的被执行人陈某被拘传带到法院后,先是打电话让亲属送来一起案件4万元的执行款,又筹集了20万元现金,交给了第二起案件的申请人高女士。高女士感激地说:“真没想到这么快拿到钱,更没想到一次性拿到20万元,太感谢法官了。”
一天时间,田家庵区法院对41名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拘留12人,扣押车辆1辆,执结案件21件,执行和解7件,执行到位金额107万余元。5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见证、监督执行行动。淮南市政协常委、田家庵区人大代表纪波感慨地说:“执行人员从凌晨一直执行到晚上,不怕艰险,智勇双全,抓获一批‘老赖’,执结了一批案件,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看到社会上还有这么多‘老赖’,解决执行难确实任重道远。”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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