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法院开庭审理传销案 5名被告人将择期宣判
2018-05-10 16:35:50
     中国法院网讯 (钟霞 陈倩)  5月9日,张某某、何某某、彭某某等5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在广西省兴业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某通过全民消费网注册账号并向上家购买会员积分,加入的会员必须缴获700元、7000元或70000元成为700元、7000元或70000元积分级别的VIP会员,张某某向其众多下线吹嘘加入“全民消费网”成为VIP会员可以赚取利润,张某某以推荐他人加入全民消费网VIP会员的方式发展下线被告人阎某某、彭某某、何某某、唐某某,又各自发展下线人员认购传销份额的积分加入该组织,通过这种下线人员再发展下线人员层层发展,每人直接管理自己下线人员,直接下线人员又管好下面直接下线人员的模式,实施层层管理。至案发,张某某名下组织、领导下线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加入全民消费网人员累计859人,其中阎某某名下组织、领导下线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加入全民消费网人员累计100人,彭某某名下组织、领导下线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加入全民消费网人员累计450人,唐某某名下组织、领导下线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加入全民消费网人员累计359人,何某某名下组织、领导下线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加入全民消费网人员累计102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阎某某、彭某某、何某某、唐某某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张某某、阎某某、彭某某、何某某、唐某某五人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人当庭出示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视听资料等有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张某某、阎某某、彭某某、何某某、唐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忏悔。

  被告人的亲属及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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