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聚会成“毒趴” 男子容留多人吸毒被判刑
2018-04-08 15:18:4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周成
  为使生日派对过得更“刺激”,寿星王某“煞费苦心”竟拜托朋友汤某买来毒品招待客人。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汤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7年11月23日,王某过生日,请了一帮朋友吃午饭。饭后,王某想找个“新娱乐活动”来招待朋友,他交给汤某300元现金让其购买毒品,让大家一起吸毒来点“刺激”。因觉得钱少了不过瘾,汤某与黄某、张某每人又出资100元,共600元由汤某找人购得毒品甲基苯丙胺。17时许,汤某、黄某、张某、王某四人来到汤某家中,采用“烫吸”的方式共同吸食了毒品甲基苯丙胺。

  法院审理认为,汤某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吸毒严重损害健康,危害社会,但在被某些人认为是一种“时尚”,够酷够嗨,他们根本不知道不仅制毒、贩毒违法,容留他人吸毒也一样违法。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容留他人吸毒构成犯罪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来进行判处。

 为使生日派对过得更“刺激”,寿星王某“煞费苦心”竟拜托朋友汤某买来毒品招待客人。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汤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7年11月23日,王某过生日,请了一帮朋友吃午饭。饭后,王某想找个“新娱乐活动”来招待朋友,他交给汤某300元现金让其购买毒品,让大家一起吸毒来点“刺激”。因觉得钱少了不过瘾,汤某与黄某、张某每人又出资100元,共600元由汤某找人购得毒品甲基苯丙胺。17时许,汤某、黄某、张某、王某四人来到汤某家中,采用“烫吸”的方式共同吸食了毒品甲基苯丙胺。

  法院审理认为,汤某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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