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联手强迫他人卖淫 女子获刑五年六个月并罚金
2018-03-28 10:01:10
     中国法院网讯 (黄淑丽)  一女子伙同其夫通过采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强迫两位被害女性多次卖淫,终因一位被害人跳窗逃跑报警而东窗事发,丈夫刑拘在逃,女子锒铛入狱。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辛某犯强迫卖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辛某和周某(刑拘在逃)通过采取没收手机、身份证等物品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强迫被害人陈某从2017年1月,被害人郑某从2017年4月开始,在南昌市两县区卖淫。2017年6月30日晚上,被害人郑某趁被告人辛某不在之际,逃出到进贤县公安局民和派出所报案,民警在进贤县民和镇某小区内解救出被害人陈某。当日被告人辛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辛某通过采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强迫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辛某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辛某开的是正规按摩店,没有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没有强迫被害人郑某、陈某卖淫,不构成强迫卖淫罪的辩(解)护意见,与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纳。本案系共同犯罪。根据被告人辛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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