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因车祸反目 于都法院法官暖心执行促和解
2018-03-14 15:43:39
中国法院网讯 (王军) “谢谢法官,不仅让我拿到了赔偿款,还化解了我与陈某间多年来的恩怨。”申请执行人刘某说道。近日,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法官通过不懈努力,促使申请人陈某与刘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陈某将92000元交到了刘某手中,恩怨也得以化解。
据悉,陈某与刘某系连襟,双方一起在深圳打工。2001年,刘某乘坐陈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一起外出办业务,因车辆前胎泻气发生交通事故,刘某受伤住院治疗。此次事故造成刘某肢体二级伤残。因双方的亲戚关系,当时未就赔偿事宜做出处理。2012年1月,双方经协商,由陈某一次性赔偿刘某90000元,并出具欠条。因陈某一直未付款,刘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作出陈某赔偿刘某90000元的判决。该判决生效后,陈某一直未履行付款的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陈某与刘某系亲戚关系,陈某一直在外地打工无法联系,如果强制执行陈某的财产,会使双方关系更加僵化。于是,执行法官经过多方打听,得知了陈某的联系方式,遂与其进行电话沟通,从法律上告知陈某案件已到了执行阶段,必须履行,如不履行,可能面临着被拘留、罚款甚至构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一旦判刑,将对家庭及子女将带来诸多不利的影响。从情理上指出双方系连襟,要经常走动,以后有困难要互相帮助,不要因此成为陌生人。在执行法官的劝解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陈某将92000元交至刘某手中,双方握手言和,至此长达十余年的恩怨也得以化解。
据悉,陈某与刘某系连襟,双方一起在深圳打工。2001年,刘某乘坐陈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一起外出办业务,因车辆前胎泻气发生交通事故,刘某受伤住院治疗。此次事故造成刘某肢体二级伤残。因双方的亲戚关系,当时未就赔偿事宜做出处理。2012年1月,双方经协商,由陈某一次性赔偿刘某90000元,并出具欠条。因陈某一直未付款,刘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作出陈某赔偿刘某90000元的判决。该判决生效后,陈某一直未履行付款的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陈某与刘某系亲戚关系,陈某一直在外地打工无法联系,如果强制执行陈某的财产,会使双方关系更加僵化。于是,执行法官经过多方打听,得知了陈某的联系方式,遂与其进行电话沟通,从法律上告知陈某案件已到了执行阶段,必须履行,如不履行,可能面临着被拘留、罚款甚至构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一旦判刑,将对家庭及子女将带来诸多不利的影响。从情理上指出双方系连襟,要经常走动,以后有困难要互相帮助,不要因此成为陌生人。在执行法官的劝解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陈某将92000元交至刘某手中,双方握手言和,至此长达十余年的恩怨也得以化解。
责任编辑:王娜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