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小刘的“腊八讼事”
2018-03-05 08:21: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杨赵超
  “报告审判长,原、被告都没有到庭!”

  办公室里,惠庭长顿时一愣,“都没到庭,怎么回事?”

  “我们从刚一上班,就多次通知原、被告,电话都关机呢”。

  开庭这天,正值腊八节,书记员小刘顾不得喝完单位食堂特地熬的热乎乎的腊八粥,就匆忙赶去为一起民间借贷案庭审做准备。然而,开庭时间过了半个小时,原、被告还没有到庭。小刘急忙向惠庭长报告。

  惠庭长用手摸了摸额头,若有所思地说:“被告不到庭是预料中的事,但原告不到是我没预料到的。按撤诉处理,程序合法,我们也好结案,但是却不能真正解决矛盾纠纷。原告是一个年迈多病的人,如果让他再次起诉,显然是无形中增加了当事人诉累。对这种特殊情况,咱们能不能到他家找他一下,看他是否是身体不适或有其他原因。”很快,合议庭形成了一致意见,决定打破常规,立即申请了车辆,奔王某家而去。

  经多方打听,法院一行人在一间偏僻的屋子找到了王某。老人颤巍巍,边整理衣服边探出半个身子,无助的说:“这可咋办呀,我年纪大了,眼睛看不清,手机不会弄,把今开庭的事给忘了。”

  “你这个案子开庭时间是发了公告的,不能随意改变。你没有到庭,按规定要以撤诉处理。法院考虑到你年龄大,身体状况差,特地指派我们接你到法院去。”

  法庭上,案件调查又遇到了麻烦。王某陈述,他和被告雷某熟识多年,雷某做生意时,多次向他借钱。几年前,雷某又来借钱,给他打了一张3万元的借条,说好一年时间,四分钱月息,到现在一分钱没见他才告的。

  然而,这却与雷某庭前用短信提交的申辩意见大相径庭,雷某辩称,借款本金只有两万元,四分钱的月息,期限一年,到期后偿还本息三万元。

  “雷某是个骗子,他到处哄人骗钱呢”,王某又是激动,又是气愤,眼泪一把,鼻涕一把,“我眼睛瞎了,把我养老看病的钱借给他了,他现在跑了,寻不到人了,这怎么办啊?我活不成了。”王某陷入了懊恼和自责当中,对合议庭的劝慰置若罔闻,庭审一时陷入了僵局。

  这时,惠庭长突然想起,雷某在短信中提到借款中的一笔是王某女儿的资金,她应该知情。于是临时休庭,合议将王某女儿传唤到庭。王某女儿小梅到庭后,先是责备父亲不听劝告将养老钱借给别人,然后将借款的过程慢慢道来。

  原来,王某和雷某起初关系要好,雷某做生意向王某借钱,王某愿意借钱也有贪图雷某利息的意思。2015年,雷某又来借钱,王某不顾女儿劝告,不但自己借给雷某两万元,还撺掇小梅也给借了两万元。未料,雷某经营无方,陷入多起经济纠纷中,对雷某素存戒心的小梅借期刚满时就千方百计要回本息,但年迈独居的王某还未讨回自己一分钱的时候,雷某却已四处躲债,下落不明。有了小梅的参与,之后的庭审还算顺利。经过短暂合议后,法庭当庭宣判,认定王某向雷某出借本金两万元属实,判决由雷某归还王某借款本息,并承担诉讼费。

  庭审结束时,已超过下班时间多时。书记员小刘把步履蹒跚的王某搀扶下审判大楼,向女儿小梅交代了相关事项,并嘱咐他们父女安全回家,年逾八旬的王某不禁红了眼眶:“这么冷的天,害你们跑了路,为我的事出力费心 ,辛苦你们啦,真是太感谢啦!”

  纷纷扬扬,天空飘起了雪花。此刻,想着一场原本唾手可得的按撤诉处理的案子,硬是开了庭、宣了判,还留下了上诉和执行的“尾巴”,但书记员小刘却没有半点抱怨惠庭长自找“麻烦”的意思,心里反而暖洋洋、美滋滋的。

  作者单位: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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