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亿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人一次投160万
2018-02-12 17:25:11 | 来源:扬子晚报 | 作者:张磊 陈咏
  生意不好做,动起歪脑筋。11日,高邮警方通报,高邮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江苏皇缘商贸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涉案金额4亿余元,涉及江苏省内7个地级市20余个县区3000多名投资人。

  东窗事发

  卖酒生意难做,搞非法集资“美梦”破碎

  2017年6月,高邮警方获得线索:该市一酒行以“皇缘酒”商品订单投资模式向群众吸收资金,最近酒行负责人王某失联,引发群众讨要投资款。

  经查,从2009年开始,王某在高邮市开店销售安徽亳州某酒厂生产的皇缘白酒,生意一直不算好。2014年底,王某了解到市场上以商品订单模式营销白酒的方式赚钱快。2015年1月23日,王某注册成立江苏皇缘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的集资模式为:“投一分钱拿三分货模式”。即客户与公司签订《商品订单协议书》,约定首单投资1.5万元,次单复投每单均为1.2万元。客户可以直接提走价值4.5万元的皇缘酒,或者客户先提走价值1.5万元的皇缘酒,剩下3万元的酒由公司代销,公司收取20%的管理费6000元,余下2.4万元分64周返还,每周返还客户375元。

  警方通报,该公司市场部人员宣称,公司运用“神奇ABC黄金法则”来拓展皇缘酒销售业务,通过吸收客户资金,资金循环运转,扩大皇缘酒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最后再把卖酒挣来的钱回报给客户。公司给市场部的业务提成为10%,基数1.5万元,每单提成1500元。办案民警发现,很多业务员都有日常工作笔记,一名叫小刘的业务员在笔记本上记载:客户杨某有一定经济实力,有意向投资,但犹豫不定,下一步请吃饭继续沟通,争取拿下。

  因无法向客户及时兑付返利,犯罪嫌疑人王某选择了“跑路”,后在高邮警方的侦查攻势下,王某于2017年6月19日向高邮警方投案自首,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王某说:“刚开始我确实想在本地打造皇缘酒的品牌,梦想走上一条成功之路,但这种代购代销模式注定我的梦想不会成功,资金链一定会崩盘……”

  内幕起底

  号称价值4.5万元的酒市场价才5000元

  办案民警叶辉灵介绍:“几乎没有客户会选择第一种投资方式,都是幻想拿到高额返利,而去选择第二种投资方式。该公司为了吸引客户复投多单,规定如果客户一次性投资10单,在不拿酒的条件下,公司会加送一单,即‘投十送一’。有一名客户,一次性就投资了160万元。”

  那么,价值4.5万元皇缘酒的真实价格是多少呢?办案民警吴晓明向记者介绍:“犯罪嫌疑人对外吹嘘价值4.5万元皇缘酒,市场价格大概是5000元。

  据悉,该公司组织架构严密、人员分工明确,法人代表、董事长王某,负责公司全面事务;总经理陈某标,负责日常公司管理;另外还有魏某等6名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市场运营。公司在连云港、泰州兴化、淮安、无锡、镇江扬中、南通及扬州各区县等多地开设分公司和销售门店。公司成立后,通过互联网宣传、召开推介酒会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仅2016年,就先后在扬州高邮、连云港等地举办8次推介酒会,并在高邮修建了宴会厅,专门用于举办酒会。

  敲黑板!

  这个案子有两点警示

  警方提示,投资人要提高识别能力, 不要被高息诱惑蒙蔽。首先,任何一家企业都不能保证经营运转能始终保持盈利状态,高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其次,要看投资公司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如果不具备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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