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夫妇涉嫌非法吸储3.9亿 警方吁投资者配合取证
2018-02-06 22:16:18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孙虹
6日19时许,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曾某强、杨某华夫妇在福建泉州警方押解下,抵达泉州晋江国际机场。泉州警方随即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曾某强、杨某华夫妇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9亿元(人民币,下同)并出逃越南,经中越警方合作抓捕正式归案。警方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尽快到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为后期依法处置提供依据。
带队押解曾某强夫妇的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副局长林炳成告诉记者,今年1月18日,警方接到金融部门情况通报,称财佰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某强、杨某华失联。接报后,警方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抽调50多名精干警力组成“1·18”专案组,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经调查,2013年2月以来,曾某强(男,37岁,泉州南安市人)和杨某华(女,36岁,泉州鲤城区人)通过设立财佰通科技有限公司,打着P2P网贷平台的旗号,非法向不特定公众吸收巨额资金,总额高达3.9亿元。
1月19日,泉州警方对犯罪嫌疑人曾某强、杨某华二人办理刑拘并上网追逃,并派出追逃小组赶赴广西、南宁等地开展追逃。1月29日,曾某强、杨某华二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月31日,泉州鲤城警方发出通缉令。
通过前期大量的侦查工作,“1·18”专案组民警初步判定两名犯罪嫌疑人已借道广西潜逃至越南,并可能再次逃往他国。经过中越双方协调,中越警方分别于2月3日晚间和4日凌晨在越南芹苴市抓获杨某华、曾某强。
林炳成透露,在曾某强、杨某华被捕4日前,两人在越南芹苴市租房并预付了一年房租。经泉州警方初审,曾某强、杨某华二人已供认出逃事实。
记者了解到,自案件侦办以来,泉州警方始终坚持破案打击、追逃和追赃挽损并重,冻结、查封了涉案公司及犯罪嫌疑人相关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资产,全力开展审查和追缴涉案资产等工作,根据法律规定,所有涉案资产将在法院判决后统一依法处置。
警方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参与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组织非法活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带队押解曾某强夫妇的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副局长林炳成告诉记者,今年1月18日,警方接到金融部门情况通报,称财佰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某强、杨某华失联。接报后,警方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抽调50多名精干警力组成“1·18”专案组,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经调查,2013年2月以来,曾某强(男,37岁,泉州南安市人)和杨某华(女,36岁,泉州鲤城区人)通过设立财佰通科技有限公司,打着P2P网贷平台的旗号,非法向不特定公众吸收巨额资金,总额高达3.9亿元。
1月19日,泉州警方对犯罪嫌疑人曾某强、杨某华二人办理刑拘并上网追逃,并派出追逃小组赶赴广西、南宁等地开展追逃。1月29日,曾某强、杨某华二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月31日,泉州鲤城警方发出通缉令。
通过前期大量的侦查工作,“1·18”专案组民警初步判定两名犯罪嫌疑人已借道广西潜逃至越南,并可能再次逃往他国。经过中越双方协调,中越警方分别于2月3日晚间和4日凌晨在越南芹苴市抓获杨某华、曾某强。
林炳成透露,在曾某强、杨某华被捕4日前,两人在越南芹苴市租房并预付了一年房租。经泉州警方初审,曾某强、杨某华二人已供认出逃事实。
记者了解到,自案件侦办以来,泉州警方始终坚持破案打击、追逃和追赃挽损并重,冻结、查封了涉案公司及犯罪嫌疑人相关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资产,全力开展审查和追缴涉案资产等工作,根据法律规定,所有涉案资产将在法院判决后统一依法处置。
警方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参与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组织非法活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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