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楼盘一房多卖牵出1.6亿非法吸储案
2014-03-31 14:47:33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刘志月 宋建彬
湖北省十堰市北京路上的楼房发售不久,就出现了同一套房子却一下子冒出了两个房主,有的甚至出现多个房主情况,而更让房主们惊慌的是开发该楼盘项目的公司老总汪某“人间蒸发”了。
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汪某涉嫌吸收公众存款达1.6亿元人民币的大案。2013年8月27日,汪某在湖北武汉落网。目前,该案已侦结。
警方透露,在本次侦破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涉及80多名受害者,涉案金额创下了十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最。
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今日公布了侦破此案的详情。
众多市民遭遇一房多卖
北京路,十堰城区的新坐标。随着一些高、中端楼盘陆续建成,北京路的房价在2012年和2013年间也一路飙升。
2012年5月,十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楼盘开始对外发售。刘玉与该公司董事长汪某是老乡,平时两人感情不错,经常以兄弟相称,刘玉不仅在汪手上花费74万买了一套房子,还借给他130万元,连借条都没打。后经朋友提醒,才补了借条。
借钱时,刘玉告诉汪某:“我的钱不急着还,你快把外面借的高利贷还了。”汪某当时应允,一面说着感激的话,一面承诺“从哈尔滨的工程弄点钱,从武汉弄点钱,马上就回来还债,你等我”。
这一等,便没了音讯。2013年8月9日开始,汪某便手机关机,杳无音讯,刘玉对这个“弟弟”恨得牙痒痒。更让刘玉没想到的是,他准备去装修房子时,发现他从汪某手中买的那套房已有人住。事后,他才知道,他的房子被汪某一房多卖。
联系不上汪某的还有十堰某典当有限公司总经理方波。2013年2月6日和3月8日,汪某主动找到方波,向他借款500万元,承诺以楼盘商住楼13套房产作为抵押,并签订了13份《商品房销售合同》。可到了同年7月份,方波却发现汪某抵押给他的13套房屋以签订销售房产合同的方式,重复出售给他人。随后,方波就再也联系不上汪某了。
意识到可能被骗,2013年8月6日,方波向茅箭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警。同年8月13日,茅箭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对该案立案侦查后,迅速成立专班。同年8月27日,警方在武汉市江汉区一旅馆内将汪某抓获。
非法吸储1.6亿运作房地产公司
经过警方近半年的努力,汪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1.6亿元的事实被一一锁定。
警方介绍,1980年,汪某出生在十堰市郧西县一个农民家庭,其从十堰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做销售,由于比较勤奋,加之头脑聪明,很快从众多售楼员中脱颖而出,也逐渐了解到房地产行业的一些内部操作程序。
2008年左右,十堰市房地产行业正是风声水起的时候,汪某看准机会,决定自己创业。创业没钱怎么办,汪某凭着在房地产公司多年的销售经验和众多的客户资源,决定以民间借款的方式进行资金运作。
2011年4月,汪某看准了十堰市北京路地块未来发展前景,便用2700多万元将涉案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和该公司位于北京路的商业地皮购买到手。随后,汪某便开始建筑该楼盘,由于盖楼需要大量资金,加上前期购地皮和房产公司,汪某资金链出现断裂。
经过一翻思索,汪某决定采取口口相传等方式,以该商住楼房产做为抵押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提供较高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方波、刘玉等多人公众存款近1.6亿元。
警方查明,汪某之所以有这么大的资金黑洞,是由于他后期借贷的资金都是还前期高额的利息。在汪某的利息“清单”中,民警查明其一般借贷的利息都在月利5分左右,有的甚至达到0.1元/月。
目前,汪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汪某涉嫌吸收公众存款达1.6亿元人民币的大案。2013年8月27日,汪某在湖北武汉落网。目前,该案已侦结。
警方透露,在本次侦破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涉及80多名受害者,涉案金额创下了十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最。
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今日公布了侦破此案的详情。
众多市民遭遇一房多卖
北京路,十堰城区的新坐标。随着一些高、中端楼盘陆续建成,北京路的房价在2012年和2013年间也一路飙升。
2012年5月,十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楼盘开始对外发售。刘玉与该公司董事长汪某是老乡,平时两人感情不错,经常以兄弟相称,刘玉不仅在汪手上花费74万买了一套房子,还借给他130万元,连借条都没打。后经朋友提醒,才补了借条。
借钱时,刘玉告诉汪某:“我的钱不急着还,你快把外面借的高利贷还了。”汪某当时应允,一面说着感激的话,一面承诺“从哈尔滨的工程弄点钱,从武汉弄点钱,马上就回来还债,你等我”。
这一等,便没了音讯。2013年8月9日开始,汪某便手机关机,杳无音讯,刘玉对这个“弟弟”恨得牙痒痒。更让刘玉没想到的是,他准备去装修房子时,发现他从汪某手中买的那套房已有人住。事后,他才知道,他的房子被汪某一房多卖。
联系不上汪某的还有十堰某典当有限公司总经理方波。2013年2月6日和3月8日,汪某主动找到方波,向他借款500万元,承诺以楼盘商住楼13套房产作为抵押,并签订了13份《商品房销售合同》。可到了同年7月份,方波却发现汪某抵押给他的13套房屋以签订销售房产合同的方式,重复出售给他人。随后,方波就再也联系不上汪某了。
意识到可能被骗,2013年8月6日,方波向茅箭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警。同年8月13日,茅箭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对该案立案侦查后,迅速成立专班。同年8月27日,警方在武汉市江汉区一旅馆内将汪某抓获。
非法吸储1.6亿运作房地产公司
经过警方近半年的努力,汪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1.6亿元的事实被一一锁定。
警方介绍,1980年,汪某出生在十堰市郧西县一个农民家庭,其从十堰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做销售,由于比较勤奋,加之头脑聪明,很快从众多售楼员中脱颖而出,也逐渐了解到房地产行业的一些内部操作程序。
2008年左右,十堰市房地产行业正是风声水起的时候,汪某看准机会,决定自己创业。创业没钱怎么办,汪某凭着在房地产公司多年的销售经验和众多的客户资源,决定以民间借款的方式进行资金运作。
2011年4月,汪某看准了十堰市北京路地块未来发展前景,便用2700多万元将涉案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和该公司位于北京路的商业地皮购买到手。随后,汪某便开始建筑该楼盘,由于盖楼需要大量资金,加上前期购地皮和房产公司,汪某资金链出现断裂。
经过一翻思索,汪某决定采取口口相传等方式,以该商住楼房产做为抵押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提供较高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方波、刘玉等多人公众存款近1.6亿元。
警方查明,汪某之所以有这么大的资金黑洞,是由于他后期借贷的资金都是还前期高额的利息。在汪某的利息“清单”中,民警查明其一般借贷的利息都在月利5分左右,有的甚至达到0.1元/月。
目前,汪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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