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不是目的
2018-01-30 16:47:3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华兵
  “你们不能这样做,今天无论如何都不能拘留丁文,要不然我没法做人。还有就是雷强你太过分了,怎么能这样了,你把我给害苦了”王先生说道。

  丁文和雷强是邵法官一个执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而王先生是他们双方的朋友。雷强给丁文供货合作做生意,一直都合作好好的,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丁文欠了雷强一大笔的货款不还,雷强怎么催都不还。没有办法雷强只能起诉到法院,他的合理诉讼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该案申请执行,分配到邵法官手上。邵法官接到案件后,依法对丁文发送了相关法律文书,而丁文却没有向法院履行报告财产等相关义务。并对丁文进行了相关查询,对其财产进行了相关查封冻结,但是只有一些股权之类的虚的财产而没有查到相关的实体财产。因丁文是外地人,邵法官多次联系他,让其向法院履行相关义务,可丁文置之不理,所以法院无法对其采取相关强制措施。

  这天,邵法官接到雷强的电话,说丁文在他办公室,于是邵法官准备相关材料赶到雷强办公室,准备对丁文采取拘留措施,于是就出现了上面这一幕。

  通过邵法官的耐心倾听,了解了整个事情的经过。王先生是丁文的合作伙伴,一起合伙开公司,前几年因为市场不景气,所以那个公司也一直没有投入运作。王先生通过渠道得到消息,今年这行应该会旺起来,就与丁文商量把公司搞起来。可是在运作的途中发现丁文的股权被法院冻结了。于是王先生就跟雷强联系,看雷强能否先向法院申请解冻。

  接到电话的雷强,“灵机一动”就说可以谈,但是一定要丁文过来。刚开始丁文不同意过来,但是在王先生的保证下,丁文还是鼓起勇气过来了。结果他们在谈的过程中,雷强没得到满意的答案,于是就打电话给邵法官。

  了解了整个事情后,邵法官知道了整个事情的关键。对于雷强来说,他的货款没有得到保障;对丁文来说他暂时没能力来履行判决;对王先生来说,他觉得雷强骗了他,竟然背着他通知法院,这样让他在这行没法做人。于是邵法官就提议说可以达成如下一个协议:让王先生担保,在雷强同意解除股权冻结后,丁文在他公司的股权收益不能支付给任何第三人,这样既可以让王先生他们去发展,让这些虚的财产变实起来,雷强这边也能得到保障。另外再叫丁文拿出诚意来,让其家人拿一些房产等实体来做担保,这样三方的问题都解决了。最后,邵法官对他们说道拘留不是目的,重要的还是解决案件本身,基于今天的特殊情况,向院领导请示对丁文不予拘留。

  就这样在邵法官的认真细致的调解下,整件事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文中均为化名)

  作者单位: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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