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大数据” 沈阳执行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
2018-01-26 09:45:4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宝权 王建舟
日前,沈阳市委、市政府对沈阳法院执行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辽宁省委常委、沈阳市委书记易炼红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时对“金雕查控网”高度认同,并指出法院执行信息化走在了全国前列,取得的成效可圈可点,为沈阳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权益,沈阳法院以“数据法院”“智慧法院”建设为契机,将信息化建设作为破解执行难题、补齐执行短板的突破口,大力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执行工作的深度应用。沈阳中院依托执行联动机制,主动融入大数据时代,将“互联网+”思维引入执行工作,积极开展“金雕查控网”建设,并不断拓宽联网查控功能。
同时,依托网络司法拍卖等信息化平台,实现查控财产的高变现率、高溢价率,提速增效效果明显。
据悉,目前“金雕查控网”已与驻辽(沈)31家银行全部实现联网查询功能,其中24家银行还能够同步开展网上冻结(解冻)、扣划业务,实现了财产查控网查、冻、扣一体化功能。除与银行业成功联网外,“金雕查控网”还与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联网开通“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业务,机场公安依据联网信息协助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并由法院实施司法拘留;与沈阳市信用中心连接开通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公示业务,具备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发布、修改、删除等功能;与省知识产权局成功实现联网。为降低当事人司法拍卖成本,打破拍卖地域限制,缩短拍卖时间,实现标的物社会价值的最大化,沈阳中院从2017年初开始,在省内率先启动网络拍卖工作,在淘宝、京东搭建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新收拍卖全部纳入网拍平台。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已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617件执行标的物适用网上拍卖程序,成交量达205件,拍卖标的物总金额为82468.92万元,成交金额为15094.62万元,溢价率达17.17%,为当事人节省佣金695.63万元。
此外,沈阳中院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通过“金雕查控网”与信用沈阳网联动对接,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3批、30317人次; 加大“拒执”入刑力度,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会签《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权益,沈阳法院以“数据法院”“智慧法院”建设为契机,将信息化建设作为破解执行难题、补齐执行短板的突破口,大力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执行工作的深度应用。沈阳中院依托执行联动机制,主动融入大数据时代,将“互联网+”思维引入执行工作,积极开展“金雕查控网”建设,并不断拓宽联网查控功能。
同时,依托网络司法拍卖等信息化平台,实现查控财产的高变现率、高溢价率,提速增效效果明显。
据悉,目前“金雕查控网”已与驻辽(沈)31家银行全部实现联网查询功能,其中24家银行还能够同步开展网上冻结(解冻)、扣划业务,实现了财产查控网查、冻、扣一体化功能。除与银行业成功联网外,“金雕查控网”还与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联网开通“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业务,机场公安依据联网信息协助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并由法院实施司法拘留;与沈阳市信用中心连接开通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公示业务,具备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发布、修改、删除等功能;与省知识产权局成功实现联网。为降低当事人司法拍卖成本,打破拍卖地域限制,缩短拍卖时间,实现标的物社会价值的最大化,沈阳中院从2017年初开始,在省内率先启动网络拍卖工作,在淘宝、京东搭建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新收拍卖全部纳入网拍平台。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已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617件执行标的物适用网上拍卖程序,成交量达205件,拍卖标的物总金额为82468.92万元,成交金额为15094.62万元,溢价率达17.17%,为当事人节省佣金695.63万元。
此外,沈阳中院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通过“金雕查控网”与信用沈阳网联动对接,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3批、30317人次; 加大“拒执”入刑力度,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会签《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
责任编辑: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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