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留言
2018-01-16 11:05: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谢祖和
“……钱已通过银行汇款,请通知对方核对是否到账……”
年关之际,大家都在为工作而忙碌着。一则微信留言,却突然出现在手机里,随“信”而来的还有两张银行汇款单的照片。
这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发来的,根据该案的附带民事调解协议,这是结案后被告人应当分期给付的第一笔赔偿款。
被告人家在外地,案发前不久才到本地从事药品推销业务。案发在傍晚时分,当时被告人从某乡镇做完业务推销后,无证驾驶无牌的两轮摩托车返城,途中撞倒了正在公路边行走的被害人,并致被害人死亡。案发后,被告人自首到案并被羁押。
本案的案情较为清晰,能否解决好赔偿问题,就成为该案办理的关键。被害人家属提出了五十余万元的赔偿要求,而涉案车辆没有购买交强险和商业保险,被告人自身又不具备相应的赔偿能力。我又尝试着与被告人家属进行了联系,他们也表示能力有限,更担心即使赔了钱,人还是要“坐牢”。
类似案件,只要充分做了调解工作,即使没有达到预期结果,当事人在多数情况下,对法院工作也会表示理解,一判了之也可以免得再“浪费”时间。但每当想到被害人家属的悲伤表情时,我就会感同深受,毕竟一条人命就这样没了,获得赔偿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为此,在案件庭审结束后,我又单独提审了在押的被告人,了解他的想法。他表示理解被害人家属所提出赔偿的主张,但的确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而且案发后一直被羁押,如果赔偿数额能少一些,先由其家属代为赔偿一部分,剩余部分也要等到其恢复自由后,再去想办法赚钱分期给付。
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我又分别多次联系双方家属,从法理、人情、现实等角度出发,为双方家属梳理案情,分析本案可能存在的多种处理结果,力图为双方找到最佳的解决方式,争取实现案结事了。一来二去,自己充当起了双方家属“传话人”的角色。直到2017年4月中旬,该案在延长了一次审限后的期限也即将届满之际,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将赔偿的数额确定为三十万元,其中七万元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由被告人在两年内分三次付清,并由被告人的哥哥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被害人家属则出具谅解书。同时,合议庭综合考虑本案案情,并参照既往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一致同意决定对被告人宣告适用缓刑。
宣判之际,自己除了向被告人送达判决书外,还附带上了一席“忠告”,希望被告人能够遵法守法,在接受社区矫正的同时,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自觉履行调解协议中确定的给付义务。转眼已是大半年,被告人如期履约了。
随着“司改”的进程,没有“入额”的我在办结该案后不久,就离开了办案部门。这起交通肇事案件,也是我在“身份”转换前,所承办的最后一件提起了附带民事赔偿主张的刑事案件。虽然已不在“一线”岗位了,但是在法院这个集体里,自己仍在努力追求和实践“公正司法”的大舞台上,挥洒着永不谢幕的芳华。
作者单位: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
年关之际,大家都在为工作而忙碌着。一则微信留言,却突然出现在手机里,随“信”而来的还有两张银行汇款单的照片。
这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发来的,根据该案的附带民事调解协议,这是结案后被告人应当分期给付的第一笔赔偿款。
被告人家在外地,案发前不久才到本地从事药品推销业务。案发在傍晚时分,当时被告人从某乡镇做完业务推销后,无证驾驶无牌的两轮摩托车返城,途中撞倒了正在公路边行走的被害人,并致被害人死亡。案发后,被告人自首到案并被羁押。
本案的案情较为清晰,能否解决好赔偿问题,就成为该案办理的关键。被害人家属提出了五十余万元的赔偿要求,而涉案车辆没有购买交强险和商业保险,被告人自身又不具备相应的赔偿能力。我又尝试着与被告人家属进行了联系,他们也表示能力有限,更担心即使赔了钱,人还是要“坐牢”。
类似案件,只要充分做了调解工作,即使没有达到预期结果,当事人在多数情况下,对法院工作也会表示理解,一判了之也可以免得再“浪费”时间。但每当想到被害人家属的悲伤表情时,我就会感同深受,毕竟一条人命就这样没了,获得赔偿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为此,在案件庭审结束后,我又单独提审了在押的被告人,了解他的想法。他表示理解被害人家属所提出赔偿的主张,但的确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而且案发后一直被羁押,如果赔偿数额能少一些,先由其家属代为赔偿一部分,剩余部分也要等到其恢复自由后,再去想办法赚钱分期给付。
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我又分别多次联系双方家属,从法理、人情、现实等角度出发,为双方家属梳理案情,分析本案可能存在的多种处理结果,力图为双方找到最佳的解决方式,争取实现案结事了。一来二去,自己充当起了双方家属“传话人”的角色。直到2017年4月中旬,该案在延长了一次审限后的期限也即将届满之际,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将赔偿的数额确定为三十万元,其中七万元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由被告人在两年内分三次付清,并由被告人的哥哥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被害人家属则出具谅解书。同时,合议庭综合考虑本案案情,并参照既往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一致同意决定对被告人宣告适用缓刑。
宣判之际,自己除了向被告人送达判决书外,还附带上了一席“忠告”,希望被告人能够遵法守法,在接受社区矫正的同时,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自觉履行调解协议中确定的给付义务。转眼已是大半年,被告人如期履约了。
随着“司改”的进程,没有“入额”的我在办结该案后不久,就离开了办案部门。这起交通肇事案件,也是我在“身份”转换前,所承办的最后一件提起了附带民事赔偿主张的刑事案件。虽然已不在“一线”岗位了,但是在法院这个集体里,自己仍在努力追求和实践“公正司法”的大舞台上,挥洒着永不谢幕的芳华。
作者单位: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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