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院里审理赡养案
2017-12-23 10:22:2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罗永霞
  • 图为赡养案件开庭审理现场。
  • 图为原告代大妈在庭审现场。
  • 图为被告席上的4个儿媳。
  • 图为老人在调解笔录上按下手印。
  12月20日上午,四川省泸县玉蟾爱心护理院大厅内,老人们安静地坐着。他们并非在聊天,而是旁听一起赡养案件。

  这是住在护理院的周大爷与代大妈起诉4个儿子支付赡养费的案件。因儿子们均在外地打工,坐在被告席上的是老人的4个儿媳妇。案件审理时,大儿媳、三儿媳、小儿媳均表示愿意继续给付两个老人每月住护理院的费用,二儿媳却有怨言,“不是我们不愿意给,而是我老公一生出来就被他们抱养出去,他们根本没有尽到父母的义务。”对于二儿媳的说法,其他儿媳妇很不满,而坐在原告席的老人始终一言不发。

  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泸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特别是对二儿媳进行了疏导。“百善孝为先,不管怎样,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你今天赡养老人,也是给你的子女做榜样,只有小家和谐了,社会才会更美好。”听到法官一席话,二儿媳低下了头。

  经过法官的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4被告共同承担两位老人的生活费、医疗费和本案的诉讼费。看到儿媳们都同意出钱赡养,原告席上老人的脸上终于露出了微笑。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