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卫根:勤勉务实、勇于担当的“不争”法官
2017-12-22 14:12: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宣
  杜卫根

  男,197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杜卫根同志自1994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担任过法院的打字员、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政治处副主任、刑庭庭长,始终坚持“认真、勤勉、负责、担当、公正、创新”的职业精神,诠释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深刻内涵。他乐观向上,始终坚持以身作则、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入额当年个人办结案件近200件,审结了一大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连续六年荣获省、市两级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称号。

  不争,乃大争。不争,则天下人与之不争。短短数语,却读出人生最大的感悟。对事业有最深的爱,所以不眠不休,对使命有更深的理解,所以不离不弃。执法无私、立身有责,恪尽职守、勤勉为公,你恬淡的面孔,是法庭上暖暖的光!不争的是虚欲浮名,争的是公道人心。

  这是一名基层法官的真实写照,也是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审委会专委、刑事审判庭庭长杜卫根的为世为人之道。诙谐幽默的与人相处,说学逗唱信手拈来;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面对荣誉,淡然处之,这是一位不争之人,也是安徽法院的一名刑事审判庭庭长。

  坚定理想信念 捍卫公平正义

  杜卫根说:“人的事业要有一种东西支撑,那就是信念!信念如磐,事业才能持久,生命才有高度。人只要有了信念,有所追求,我想那么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也能够适应。”长期以来,杜卫根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将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将司法公正作为事业追求,正因为对事业有着深沉的爱,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维护公平正义,生动地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基层法官、一名基层领导干部对于党的事业和法治建设的信仰和追求。

  杜卫根同志进入法院工作已23载,从进院那一刻起,从担任书记员那一刻起,他就严格要求自己要干就干到最好。在书记员岗位上时,他曾荣获全院书记员业务技能比赛一等奖;在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岗位上,他在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上狠下功夫,不放过蛛丝马迹,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实现不枉不纵。在化解矛盾上狠下功夫,充分利用调解手段,善于调动多方面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实现案结事了;在适用法律上狠下功夫,裁判文书条理清晰,论理充分,做到罪责刑相适应,落实好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在判后答疑上狠下功夫,让当事人能信服法院的裁判,做到输得明白,赢得清楚,更好地树立法律权威。他主审的全省首例“损害商业信誉案”入选合肥法院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审判的经典刑事案例,后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案例,妥善审理刘某某等25人非法节育手术案,为全国乃至全省打击“两非”案件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坚持公正司法 践行司法为民

  杜卫根同志曾说过,最直接的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方法,就是用心办案,将自己全部的身心沉入审判工作当中。以根本化解所有矛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老百姓在法院能够打一场公正、便捷、受尊重的官司。工作23年以来,杜卫根一直都是这样做的。

  从2010年5月起,杜卫根担任蜀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主持刑事审判庭工作以来,咬定案件质量不放松。在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同时,他严把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积极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使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2010年以来,蜀山区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受案数逐年增高,而审判人员仅有4人(含庭长),面对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他身先士卒,带头办理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带领全庭同志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常常为案件加班加点。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他还注重提高办案效率。充分挖掘办案潜力,合理调配审判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审判辅助人员的作用,使办案法官从审判事务工作中解放出来,专心于审理案件;努力提高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普通程序简化审适用率和当庭宣判率,实现“又好又快”办案。2014年,杜卫根办理两起重大敏感案件,仅递交上级单位的各类报告就写了30余份。20多本卷宗,十多张光盘,一字不落,一幕不漏。临近开庭前半个月,他依然每天坚持加班到深夜,直到庭审结束,数十页的审理报告及判决书即刻出炉,事实证据、辨法析理、法律适用、定罪量刑,格式规范、条理清晰,罪与刑昭然纸上,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广泛认可,也使得该案平稳顺利审结。正是由于杜卫根苦心钻研、顽强拼搏,蜀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质量一直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杜卫根同志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竭力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杜卫根说:“我是一名来自农村的草野法官,自然要对直面矛盾的人民群众给予最大的关怀。”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案件的具体办理最能直接体现他浓浓的情怀。2013年,合六路上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案,由于农用车驾驶员急转弯,造成车载人员一死十九伤的严重后果。虽然六十岁的农民驾驶员自愿认罪,但面对巨额赔偿,家徒四壁,加之农用车保险数额小,本案被害人属于违章搭载,不属于第三者险范围,被害人及其亲属悲愤情绪溢于言表。承办此案后,杜卫根了解到车载人员均与被告人为同村或邻村村民,案发当天被告人驾驶农用车带着村民一同去从事绿化劳务,没想酿成如此惨剧。经过认真准备后,杜卫根带着书记员深入村委会,召集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详细说明案情和案件进展情况,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告知诉讼权利。因伤因病不能前来村委会的,他和书记员一一登门。同时,他逐一了解和把握各被害人的现状和诉求。庭前他通过电话耐心接待,反复和被害人及各方代理人进行沟通,争取化解矛盾。庭审中,他释明法律。终于案件宣判前,使各方达成一致赔偿协议,使得一起群体纠纷得到妥善化解。“作为一名刑事法官,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坐堂问案,还要深入找出刑事案件背后的矛盾,将其予以化解,实现真正的案结事了。”处理完这起案件后,杜卫根由衷地道出这句话。

  坚持廉洁司法 热爱工作和生活

  杜卫根曾说:“法官最大的上司是法律,公正廉洁的办理案件,拒绝外界干扰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名人民法官实实在在的责任和义务。”另外,杜卫根也一直保持对工作和生活投入无限热爱的态度,因为唯有热爱才能做好。

  23年法院工作生涯中,杜卫根无论身处何种岗位,他都能清清白白做人,公公正正办案。他严于律己,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做的只唯法,不唯情;只唯实,不唯上;只唯公,不唯利。在廉洁办案上,他有几句大白话经常讲:办案水平确有高低,要不断总结提高,但衡量廉洁办案的尺度对大家来说都是一样的,一定要守住金身。办案中遇到困难大家共同想办法解决,如果突破了廉洁底线,只能自己承担责任。一直以来,杜卫根都是率先垂范,带领部门同志,始终坚持忠于事实和法律,强化作风纪律,落实便民利民,严格公开审判,规范文明执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温暖,向人民群众传递公正司法的正能量。杜卫根自觉接受人大、纪检、检察院、新闻媒体及人民群众的监督,善于排除各种干扰,敢于抵制各类诱惑,坚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没有因案件处理而引起任何不良社会反响,多次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感谢信。切实做到立足刑事审判岗位,自觉树立和维护法院、法官的良好社会形象。

  对于杜卫根来说,既然干了一行,那么就一定要爱一行。法官这份职业对这句话印证的更加深刻、有力。在23年的法院工作中,虽然历经多次职务和角色的转换,但杜卫根始终甘于奉献、充满激情,他勇于承担重任,工作精益求精,办事雷厉风行,作风细致入微,从不抱怨和计较个人得失。他自我总结,没有干不好的事,只有不用心去干。另外,杜卫根法官工作之外的生活也同样精彩,他爱好广泛,对于院里的重要文化活动总是出谋划策,主动协助开展各项结对帮扶、慈善捐款、主题演讲、知识竞赛、趣味运动会、春节联欢会等活动,他经常参与其中,有时担任主持人,或扮演重要角色;在法院的乒乓球台前,时刻能看到他挥洒汗水的身影;他还先后多次代表法院参加各类重大主题演讲比赛、文艺汇演,均创佳绩,全面展示新时期人民法官的精彩人生。

  在23年的法院工作中,杜卫根同志心怀崇高的职业理想,以法治中国建设为己任,忠诚敬业,敢于担当,勇于奉献,始终充满激情。这就是一位出生农村的草野法官杜卫根的朴实素描。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