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浉河法院余静:铿锵玫瑰扎根基层三十载
2017-12-21 16:48:4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龚雪
在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位执行法官,她在基层法院工作了30余年;她是一个善良、正直敢做敢为的人。她有个性而不张扬,有主见而不固执,办事雷厉风行,始终奋战在执行前沿;她手提卷宗辗转于喧闹的银行、拥挤的房管局、熙攘的车管所,从狭窄崎岖的乡间小路到气势恢宏的高楼大厦,都有她奔波忙碌的身影,只为实现最后的公平与正义——她就是该院执行局二庭庭长余静。
1964年出生的余静,现是一级法官。1986年12月调入浉河区法院,先后在刑二庭、行政庭、法警队、执行庭和民二庭、民三庭等部门工作,2014年调入执行局,现任执行二庭庭长。四年来,余静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廉洁办案,执结了一大批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年均结案100件以上,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办公室挂满了当事人送来了锦旗,“公正执法,神速办案”、“高效执行,巾帼不让须眉”......
在执行工作中,余静作为一名即将退休的女法官,不但没有因为自己是女性而少承办案件,也没有因为自己临近退休而推脱工作。她却身先士卒,依旧奔赴在执行一线。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余静数病缠身却始终不畏艰难,挑战自己,起到了一个优秀党员模范带头的作用。
各地追击奔波 只为促履行
有人说,执行法官不是在执行,就是在去执行的路上。用这句话来形容余静再恰当不过了。不管全国各地,只要发现有被执行人的信息,余静都会义无反顾的奔赴到目的地,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只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吴某某诉被告张某某、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标的为300万元。执行立案后,余静查询了被告张某某、李某的房产信息和银行存款等信息,均无果。被执行人张某某、李某在信阳已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了。余静没有因此放弃,发现李某还有一个身份证是珠海的,便立刻奔赴珠海,在当地查询了17家银行里被告李某的银行流水记录,发现被告李某的一个信用卡在海南的某家具市场消费了2万多元,由此余静推测出被告李某可能在海南有房产。余静马不停蹄又从珠海赶往海南,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海南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出被告李某的确在海南购有一处房产。后原、被告在余静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告李某同意将海南的房产过户给原告吴某某,抵偿部分欠款。
情系群众 司法为民得民心
农民工是特殊群体,涉农民工案件关乎农民兄弟切身利益、关乎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关乎司法权威。余静认真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高度重视“涉农”案件,对未执结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进行认真摸排,建立台账,逐案研究,制定执行预案,强制威慑到位,对有履行能力却怠于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赞誉。
李某承包吕某位于信阳市浉河区肖家河工地泥工工程,2014年8月7日,双方之间进行结算,吕某某出具结算单,载明结算泥工班肖家河工地两栋楼已付7.5万元,下欠2万元。2014年10月6日,吕某向李某支付5000元,尚余1.5万元未付。事后,李某多次找到吕某索要未果,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吕某以种种理由推脱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局余静庭长多方查找,了解到被执行人吕某尚在平桥区法院依法拘留期间。当日到拘留所,对其讯问、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吕某担心被连续拘留等执行强制措施,在法律的威慑下终于同意让其妻子第二天将1.5万元交到法院履行完毕,并由法院交于申请执行人李某,仅用了两天时间,就执结了该起申请执行人李某申请执行吕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即使没有结果,也得时刻关注老赖的最新动态,一有执行的可能,就要即刻出击,帮申请人追回经济损失。”作为浉河区法院执行一线的女法官,余静对每一件“当事人情绪难控、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应执行财产难动”的执行案件时,始终以“司法为民”为根本宗旨,兢兢业业,吃苦耐劳,始终不曾放弃和退缩,用刚烈,用温柔,用热忱,用汗水,穷尽一切执行措施,让拿到胜诉裁判的申请人的权益得以实现。
1964年出生的余静,现是一级法官。1986年12月调入浉河区法院,先后在刑二庭、行政庭、法警队、执行庭和民二庭、民三庭等部门工作,2014年调入执行局,现任执行二庭庭长。四年来,余静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廉洁办案,执结了一大批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年均结案100件以上,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办公室挂满了当事人送来了锦旗,“公正执法,神速办案”、“高效执行,巾帼不让须眉”......
在执行工作中,余静作为一名即将退休的女法官,不但没有因为自己是女性而少承办案件,也没有因为自己临近退休而推脱工作。她却身先士卒,依旧奔赴在执行一线。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余静数病缠身却始终不畏艰难,挑战自己,起到了一个优秀党员模范带头的作用。
各地追击奔波 只为促履行
有人说,执行法官不是在执行,就是在去执行的路上。用这句话来形容余静再恰当不过了。不管全国各地,只要发现有被执行人的信息,余静都会义无反顾的奔赴到目的地,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只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吴某某诉被告张某某、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标的为300万元。执行立案后,余静查询了被告张某某、李某的房产信息和银行存款等信息,均无果。被执行人张某某、李某在信阳已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了。余静没有因此放弃,发现李某还有一个身份证是珠海的,便立刻奔赴珠海,在当地查询了17家银行里被告李某的银行流水记录,发现被告李某的一个信用卡在海南的某家具市场消费了2万多元,由此余静推测出被告李某可能在海南有房产。余静马不停蹄又从珠海赶往海南,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海南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出被告李某的确在海南购有一处房产。后原、被告在余静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告李某同意将海南的房产过户给原告吴某某,抵偿部分欠款。
情系群众 司法为民得民心
农民工是特殊群体,涉农民工案件关乎农民兄弟切身利益、关乎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关乎司法权威。余静认真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高度重视“涉农”案件,对未执结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进行认真摸排,建立台账,逐案研究,制定执行预案,强制威慑到位,对有履行能力却怠于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赞誉。
李某承包吕某位于信阳市浉河区肖家河工地泥工工程,2014年8月7日,双方之间进行结算,吕某某出具结算单,载明结算泥工班肖家河工地两栋楼已付7.5万元,下欠2万元。2014年10月6日,吕某向李某支付5000元,尚余1.5万元未付。事后,李某多次找到吕某索要未果,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吕某以种种理由推脱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局余静庭长多方查找,了解到被执行人吕某尚在平桥区法院依法拘留期间。当日到拘留所,对其讯问、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吕某担心被连续拘留等执行强制措施,在法律的威慑下终于同意让其妻子第二天将1.5万元交到法院履行完毕,并由法院交于申请执行人李某,仅用了两天时间,就执结了该起申请执行人李某申请执行吕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即使没有结果,也得时刻关注老赖的最新动态,一有执行的可能,就要即刻出击,帮申请人追回经济损失。”作为浉河区法院执行一线的女法官,余静对每一件“当事人情绪难控、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应执行财产难动”的执行案件时,始终以“司法为民”为根本宗旨,兢兢业业,吃苦耐劳,始终不曾放弃和退缩,用刚烈,用温柔,用热忱,用汗水,穷尽一切执行措施,让拿到胜诉裁判的申请人的权益得以实现。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