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务正业走歪路 开设赌场抽头牟利领刑罚
2017-12-20 08:37:25
     中国法院网讯 (覃世武)  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赌博违法,广西浦北县一“70后”男子高某不务正业,竟开设赌场组织他人赌博,从中抽头渔利,结果落入法网,终究难逃法律的惩罚。近日,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赌博工具,予以没收;扣押在案的赌资人民币215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6年12月中旬起,高某在广西浦北县三合镇镇三福公路养护站的一间废弃瓦房内开设赌场,招揽赌博人员进行赌博,并雇请张某、陈某、李某等人分别负责抽水、看门、通风报信等工作。在每个赌局中,张某根据赌资大小从中抽取10元至20元不等的现金作为赌场收入。赌场开设期间,每日均有10人至20人不等的赌博人员参与赌博。2017年1月3日16时许,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该赌场,当场抓获参赌人员10名,并扣押赌具扑克牌一副、赌场使用的台凳一批及赌资2150元。2017年1月15日,高某在广西钦州市火车东站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羁押于钦州市看守所。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开设赌博场所,供他人进行赌博,从中抽头获利,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开设赌场罪,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被告人高某的刑事责任。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犯罪主观恶意不大,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较好,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具有赌博功能的捕鱼电子游戏机,依法应予以没收。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