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仪:为“折翼天使”撑起一片蓝天
2017-12-19 15:38: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宣
  陈海仪

  女,1973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她关心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强对未成年犯的帮教矫治及问题家庭青少年的帮扶教育,牵头制定了涉少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制度,参与问题青少年社会观护、心理干预制度及心理测评基地、帮教基地的建立,挽救并扶助了数以千计的青少年。曾荣获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广东省先进工作者,并荣立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

  “尊敬的法院院长,写信给您想感谢贵院的一位女法官。她是我上诉时的法官,曾经帮教过我。除了家人,只有她没有嫌弃我,让我感受到没有被社会上的人全部放弃,是她让我心里有了温暖。”

  妈妈去世了,高墙内,孤独无依的少年犯阿朗提起笔,却不知写信给谁倾诉烦恼,眼前晃动的是一见面就喊出他名字,像妈妈一样拉着他说了许多话的一位女法官,她就是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

  心系失足少年的“法官妈妈”

  她被许多失足少年称为“法官妈妈”,很多人在她的指引下重新校正人生方向,浪子回头,回归正途。多年来,她累计与帮教对象通信、通话1000余次,并定期入监探视,目前仍与20多名未成年罪犯及其家长保持联系。经她帮教的未成年罪犯中有30多人考上大学,300余人重新返校完成初高中学业。

  聋哑女孩小晴是陈海仪审理过的最特殊的被告人。12年前第一次见到小晴时,陈海仪是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合议庭法官。起诉书上被告人姓名是“无名氏”,从拘留、移交起诉到庭审,怎样劝导,小晴都不透露一点信息。“这个孩子把自己完全封闭起来,一定经历过不为人知的痛苦。”为了走近孩子的内心世界,陈海仪买了发卡、衣服、零食,请了一位手语老师,到看守所提审小晴。她们给小晴换上新衣服后,把她揽在怀里,一遍遍地用手语安慰,“不要害怕,我们会帮助你”,终于等来了小晴的回应。原来小晴家在沈阳,还有一个弟弟。由于弟弟是健全人,敏感脆弱的小晴一直觉得父母把爱倾注在弟弟身上,对她漠不关心。15岁那年,小晴的男朋友把她骗到广州,教唆她在火车站偷窃。小晴其实不知道,父母也一直在寻找失散的女儿,根据小晴提供的信息,陈海仪通过公安机关辗转找到小晴的父母,开庭时,父母专程赶来,当庭跪在地上,失声痛哭。由于小晴是被教唆盗窃,陈海仪依法作了拘役的从轻判决。小晴回到沈阳后,陈海仪继续写信鼓励她重新开始,并劝说父母多把心思放在女儿身上。两年后,喜报传来,小晴考上了一所特殊教育学院。

  陈海仪常说,很多被告人并非天生的“坏小孩”,而是家庭、社会等多重因素,把懵懵懂懂的他们推到了犯罪边缘。每一个不幸的孩子身后往往都有一个不幸的家庭,他们需要社会的关爱,浪子回头金不换,她希望每一个失足的孩子都不要被抛弃和落下。

  师爱般的耐心,让她成为“帮教赢家”;母爱般的柔情,让她成为“法官妈妈”。小严是她判实刑并重点帮教的一个少年犯。由于小严从小没有父母,靠爷爷种地、拾荒拉扯大,她格外关心,常送去励志书籍和生活用品,鼓励他积极改造。一天,未管所打来电话说小严希望她去探望,她以为小严有什么思想波动,急忙放下手中工作赶到监所,谁知小严说:“陈阿姨,我过两天就要释放了,将来不知道回老家还是流落街头,所以出去以前一定要再见你一面,因为你,很像我妈妈……。”她眼泪哗地流下来,既然是妈妈,哪个妈妈舍得让孩子流落街头?她四处奔走托人帮忙,为小严联系到一家连锁餐饮店做服务员。小严用赚来的第一个月工资为她寄来一盒粽子,她吃得很香、很甜。她说,这是少审法官的最高成就,是对少审工作的最大褒奖。

  在陈海仪的心中,少年审判,判得是案子,使命是挽救孩子,需要倾注更多的关爱。“没有爱和营养的判决是没有意义的。当时讲的道理,孩子们也许不能完全明白,但我能做的就是不断给他们营养,浇水施肥,静待花开。相信他们会幡然醒悟。”

  创新少年审判方法出成效

  作为一名法官,陈海仪是一个办案较真的业务“领头羊”,拿“放大镜”看证据,用“游标卡尺”来量刑,一定要精确到分毫不差才肯罢休。被告人小胡涉嫌抢劫杀人、盗窃,辩称自己的实际年龄与指控不符,前后相差一个月,虽杀人时已满18周岁,但盗窃时还未满18周岁。若属实可从轻处罚,也会影响到小胡整体量刑的细微差别。就为这一细微差别,她带着书记员乘车奔波千里来到贵州绥阳,又在盘山公路上颠簸5个小时,徒步走了1个小时山路,才来到小胡的村子,让这一细节得以核实。身边的同事都不理解,认为这些不会影响案件质量,她却说,刑罚关乎人的生命和自由,来不得半点差池,案件1%的误差对被告人就是100%的不公正。

  担当的勇气,让陈海仪在工作中一切以挽救“失足孩子”为出发点,勇于探索,敢管敢判。小智酒后带头挑事打群架,造成一人死亡、两人轻伤。陈海仪认为:“小智来自单亲家庭,母子相依为命,可被害人也是独子,有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凄惨。这类案子处理不好,双方会成为一辈子的仇人,甚至会一直把官司打下去。”为了化解双方矛盾,陈海仪劝说小智妈妈道歉,主动带头赔偿,最后达成了刑事赔偿谅解。小智在量刑上也得以减轻。“在庭上我妈妈哭得厉害,被告和家属集体道歉,请求原谅。休庭的时候,陈法官走到我们面前,叫我不要担心案底,好好改造。叫我出去后如果找不到工作可以联系她。陈法官给我上了人生第一堂法制课。惩罚之外,更重要的是让我感受到关心、教育、呵护。”小智回忆起这段往事十分感慨。

  陈海仪说,少年审判不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不是简单地轻判了之,而是要在准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让未成年犯对情、理、法有明晰的认识,胜败皆服;同时修复受损的亲情和社会关系,让人们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能够重新回归正途。

  长期以来,她致力于广州地区的帮教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推进少年审判改革,同时,引入圆桌审判模式,建设特色少审法庭,软化法庭氛围;她联合社工、团委、妇联、社区等多方力量,构建涉少审判的社会观护制度,确立涉少案件心理测评、疏导机制,推进心理疏导专家库及心理测评基地建设,制定合适成年人工作规程、庭前社会调查实施细则、判前联席会议规则等规范,完备未成年司法保护的特有体系;开展未成年刑事案件简化审改革,推行特邀陪审员分流制度,缩短涉少案件审理周期,减少对未成年人被告人的过度羁押,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高效。经过一系列改革,广州法院少年审判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立志普法呵护少年成长

  长期从事少年审判工作让陈海仪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微杜渐好过亡羊补牢。作为一名少审工作者,在推进和完善以预防和矫治少年犯罪为核心的羊城“金不换”工程中,陈海仪就像孩子们的“心灵使者”,她走下审判台,来到三尺讲台,把法制理念播撒到孩子和父母的心中,主动将审判活动向“社会预防”“社会保护”延伸,积极投身普法教育和青少年维权体系建设工作。她先后兼任10余所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担任普法、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在全省100余所学校开展法制宣教200余场次,制作的法制流动版报在全市1571所中小学校、中专技校中巡回展出,组织模拟法庭30余场次,受众人数超过30万人次。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陈海仪常说,看着边缘少年回归了,浪子回头了,给自己内心带来的满足远远胜过任何奖励。她深夜编写法制情景剧剧本,利用午休之余梳理典型案例,牺牲周末时间制作法制漫画书。儿子有时不满地说,妈妈周末你能陪陪我吗?同事们都说她精力旺盛,可她知道普法不能炒冷饭,有新意孩子们才能喜欢。她自豪地说:“20多年来,我的普法材料和法制剧本很少有重复的。”看着一屏一屏的文档,就知道那是她的日日夜夜。

  “关注个案、深耕社区、改变土壤,是我非常认同的理念。作为少年审判法官,还要建立少年审判和社区矫正衔接的长效机制,为未成年人搭建好回归社会的平台。”陈海仪说,这些理念慢慢普及,未成年人成长的土壤会越来越好。
责任编辑:杨晓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