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司机持刀抗法 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2017-12-18 15:04:1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学宇 姚威
一男子非法营运,不但不接受查处,还公然暴力抗法,持刀砍伤并威胁执法人员。日前,该男子被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8月7日下午15时许,魏某某驾驶奇瑞牌QQ轿车,在凤阳县人民医院北门路边非法载客时,被该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钱某、徐某某等人当场查获。之后,钱某驾驶魏某某的车辆和徐某某等前往停车场。当钱某驾驶车辆行驶途中,魏某某为了使其车辆不被扣留,突然抢夺起了方向盘,钱某见状紧急靠边停车,并将魏某某拽下车,叫其不要跟车了以后去处理。此时魏某某突然从驾驶室里拿出一把刀,朝钱某的左额部砍一刀,致其受伤,经鉴定为轻微伤。徐某某见状欲上前制止,魏某某又拿刀对其进行威胁。后魏某某从钱某手中夺过车钥匙开车逃离现场。当晚,感到害怕的魏某某到凤阳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魏某某明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依然以暴力方法进行阻碍,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其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今年8月7日下午15时许,魏某某驾驶奇瑞牌QQ轿车,在凤阳县人民医院北门路边非法载客时,被该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钱某、徐某某等人当场查获。之后,钱某驾驶魏某某的车辆和徐某某等前往停车场。当钱某驾驶车辆行驶途中,魏某某为了使其车辆不被扣留,突然抢夺起了方向盘,钱某见状紧急靠边停车,并将魏某某拽下车,叫其不要跟车了以后去处理。此时魏某某突然从驾驶室里拿出一把刀,朝钱某的左额部砍一刀,致其受伤,经鉴定为轻微伤。徐某某见状欲上前制止,魏某某又拿刀对其进行威胁。后魏某某从钱某手中夺过车钥匙开车逃离现场。当晚,感到害怕的魏某某到凤阳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魏某某明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依然以暴力方法进行阻碍,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其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杨晓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