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扶绥:“四档马力”提速民商事审判
2017-12-15 14:57: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何凤英
年底将近,广西扶绥县人民法院民商事速裁团队快马扬鞭,通过“速”送达、“速”调解、“速”开庭、“速”判决等方式,高效提速民商事案件审判。据悉,今年1-11月,该院速裁团队共受理民商事速裁案件1313件,占同期民商事案件69.36%,速裁案件结案1195件,结案率91%,调撤率72.5%,速裁审结案件中,平均审理天数17天,平均审理天数比改革前缩短24天,达到换档提速的效果。
专业团队“速”送达
送达法律文书,让当事人按时出庭参加诉讼,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关系到法院案件的审理效率。但“送达难”往往是法院在审理案件中遇到的普遍难题,为解决送达难这一影响法官办案的瓶颈问题,扶绥县法院速裁团队通过选派经验丰富、通晓当地方言的干警组建送达组。案件进入速裁团队后,先由书记员制作完成相关的诉讼材料,后由送达员在三日内将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诉讼文书送达给当事人。
为确保文书按时送到,送达员在第一次送达文书给当事人时,让当事人在送达地址、方式确认书上如实填写送达地址、联系电话及送达方式。随后,根据当事人在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确认书上同意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方式,通过法院传真、业务庭邮箱、微信等信息平台将诉讼文书(判决书、调解书除外)送达给当事人,大大提速了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
原告吴某与被告农某是同学关系,农某因生意周转困难于2013年向吴某借款60万元,并出具一份《借条》给吴某,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但借款到期后,吴某多次追讨,农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吴某为此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及利息。速裁团队接到案件后,书记员立即准备好相关诉讼材料,经电话联系农某,农某当时答应下午来法院签收应诉材料,但当天下午农某并没有如约而来。
第二天,送达员电话联系农某时,一直无人接听,于是决定按照原告提供的地址上门送达,结果却吃了闭门羹,无人签收。第三天,农某的电话终于打通,在批评其言而无信并向其说明利害关系后,农某态度诚恳地道歉,并向法官说明其正在某小区内干活,但由于下雨不方便来法院领取材料。于是该案的法官助理和送送员决定赶到该小区送达。当法官助理和送送员撑着雨伞带着送达的材料赶到该小区门口时,农某表示很惭愧并表示接下来会配合法院的工作,最终该案成功调解结案。
分工合作“速”调解
扶绥法院作为全区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为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了简易民商事案件速裁团队,由两名员额法官分别带领一个速裁小组,每小组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模式配备人员,实行流水线办案,分工配合。
在部分民间借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相邻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案件中,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和诉讼请求没有任何异议,只是还款期限需要协商,速裁团队接到此类案件后,法官助理会查阅起诉材料并及时与原、被告联系,先行了解双方的调解意愿,并组织开展庭前调解。
原告李某于2013年5月借给朋友陈某3万元钱用于家庭急用,但是陈某一直却未归还,李某向陈某追偿几次无果,无奈将陈某起诉至法院。案件转到速裁团队当天,经书记员电话联系,被告陈某表示愿意庭前调解,并于当天下午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了调解意向。速裁团队负责该案的李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立即分工合作,由书记员整理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由法官助理草拟民事调解书,员额法官审核并签发调解书。立案当天便拿到民事调解书的原告李某感慨地说:“人家都说打官司很麻烦,我还特意委托了律师,没想到这当天就给我解决了,我为法官的办案效率点赞。”
多元庭审“速”开庭
今年以来,扶绥法院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同时,对庭审方式进行了改革,法官根据案件的不同类型,采取“一案一模式”的不同庭审模式,审判效率明显提高。
对于标的较小、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当事人双方争议不大的简易案件,扶绥法院适用“门诊式”庭审。即开庭时不再宣布法庭纪律和核对当事人身份情况,而对一定数量案件当事人集中进行诉讼风险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后“多案连审”或“多案同审”并当庭宣判。今年8月,速裁法官在审理19宗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件中,利用“门诊式”庭审模式仅用30多分钟就完成了庭审并当庭宣判。若按以往的方式,这19件案件的审理最快也要半天至一天的时间。
针对某些类型化案件,如劳动争议、交通事故、买卖合同等,扶绥县法院的速裁法官为其设计了“要素式”庭审模式,即根据案件相关要素并结合诉讼请求确定庭审顺序,围绕争议要素同步进行调查和辩论的庭审模式。
今年8月25日,在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负责该案的李法官根据原告的起诉状和被告庭前提交的要素式答辩状,归纳了双方争议的要素,庭审中就该争议要素综合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最后当庭宣判,整个庭审不到30分钟,且当事人双方均表示服从判决。
为解决偏远山区当事人出庭难和当事人在外打工,不能按时到庭等问题,扶绥县法院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诉讼成本。经当事人申请或同意,该院依托信息化建设,在崇左市法院率先启用QQ视频庭审,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参加开庭,充分彰显司法为民情怀。目前,该院已通过QQ视频开展庭审5件,并均成功调解。
文书改革“速”判决
扶绥法院根据案件类型及难易程度,创新推出“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等裁判文书。对于调解或者当庭裁判的案件,由法官助理按照案情采取不用的文书格式,当日草拟,并由员额法官审核签发,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原告梁某于2014年10月15日借款170000元给被告钟某,用于生意投资,钟某出具借条一张给梁某。后梁某多次找钟某还钱,钟某多次承诺尽快归还,但直至梁某起诉到法院,钟某均未能偿还所欠梁某的借款。
在立案时,立案法官告知梁某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审理期限是三个月。因为梁某表示不再信任钟某不愿意调解,坚持要求法院判决。在庭审后的第二天,梁某就接到法官助理电话通知前来领取判决书,梁某感慨地说:“法官,我这个案件的审理期限不是三个月吗?怎么这才开庭第二天就得判决了?你们速裁庭的结案速度可真快呀!”
高效率的审判,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树立了法院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扶绥县人民法院作为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试点法院,今年以来,通过对简单的民商事案件实行“调判结合、速调、速判”的原则,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真正做到了司法便民,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专业团队“速”送达
送达法律文书,让当事人按时出庭参加诉讼,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关系到法院案件的审理效率。但“送达难”往往是法院在审理案件中遇到的普遍难题,为解决送达难这一影响法官办案的瓶颈问题,扶绥县法院速裁团队通过选派经验丰富、通晓当地方言的干警组建送达组。案件进入速裁团队后,先由书记员制作完成相关的诉讼材料,后由送达员在三日内将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诉讼文书送达给当事人。
为确保文书按时送到,送达员在第一次送达文书给当事人时,让当事人在送达地址、方式确认书上如实填写送达地址、联系电话及送达方式。随后,根据当事人在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确认书上同意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方式,通过法院传真、业务庭邮箱、微信等信息平台将诉讼文书(判决书、调解书除外)送达给当事人,大大提速了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
原告吴某与被告农某是同学关系,农某因生意周转困难于2013年向吴某借款60万元,并出具一份《借条》给吴某,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但借款到期后,吴某多次追讨,农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吴某为此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及利息。速裁团队接到案件后,书记员立即准备好相关诉讼材料,经电话联系农某,农某当时答应下午来法院签收应诉材料,但当天下午农某并没有如约而来。
第二天,送达员电话联系农某时,一直无人接听,于是决定按照原告提供的地址上门送达,结果却吃了闭门羹,无人签收。第三天,农某的电话终于打通,在批评其言而无信并向其说明利害关系后,农某态度诚恳地道歉,并向法官说明其正在某小区内干活,但由于下雨不方便来法院领取材料。于是该案的法官助理和送送员决定赶到该小区送达。当法官助理和送送员撑着雨伞带着送达的材料赶到该小区门口时,农某表示很惭愧并表示接下来会配合法院的工作,最终该案成功调解结案。
分工合作“速”调解
扶绥法院作为全区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为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了简易民商事案件速裁团队,由两名员额法官分别带领一个速裁小组,每小组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模式配备人员,实行流水线办案,分工配合。
在部分民间借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相邻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案件中,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和诉讼请求没有任何异议,只是还款期限需要协商,速裁团队接到此类案件后,法官助理会查阅起诉材料并及时与原、被告联系,先行了解双方的调解意愿,并组织开展庭前调解。
原告李某于2013年5月借给朋友陈某3万元钱用于家庭急用,但是陈某一直却未归还,李某向陈某追偿几次无果,无奈将陈某起诉至法院。案件转到速裁团队当天,经书记员电话联系,被告陈某表示愿意庭前调解,并于当天下午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了调解意向。速裁团队负责该案的李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立即分工合作,由书记员整理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由法官助理草拟民事调解书,员额法官审核并签发调解书。立案当天便拿到民事调解书的原告李某感慨地说:“人家都说打官司很麻烦,我还特意委托了律师,没想到这当天就给我解决了,我为法官的办案效率点赞。”
多元庭审“速”开庭
今年以来,扶绥法院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同时,对庭审方式进行了改革,法官根据案件的不同类型,采取“一案一模式”的不同庭审模式,审判效率明显提高。
对于标的较小、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当事人双方争议不大的简易案件,扶绥法院适用“门诊式”庭审。即开庭时不再宣布法庭纪律和核对当事人身份情况,而对一定数量案件当事人集中进行诉讼风险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后“多案连审”或“多案同审”并当庭宣判。今年8月,速裁法官在审理19宗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件中,利用“门诊式”庭审模式仅用30多分钟就完成了庭审并当庭宣判。若按以往的方式,这19件案件的审理最快也要半天至一天的时间。
针对某些类型化案件,如劳动争议、交通事故、买卖合同等,扶绥县法院的速裁法官为其设计了“要素式”庭审模式,即根据案件相关要素并结合诉讼请求确定庭审顺序,围绕争议要素同步进行调查和辩论的庭审模式。
今年8月25日,在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负责该案的李法官根据原告的起诉状和被告庭前提交的要素式答辩状,归纳了双方争议的要素,庭审中就该争议要素综合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最后当庭宣判,整个庭审不到30分钟,且当事人双方均表示服从判决。
为解决偏远山区当事人出庭难和当事人在外打工,不能按时到庭等问题,扶绥县法院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诉讼成本。经当事人申请或同意,该院依托信息化建设,在崇左市法院率先启用QQ视频庭审,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参加开庭,充分彰显司法为民情怀。目前,该院已通过QQ视频开展庭审5件,并均成功调解。
文书改革“速”判决
扶绥法院根据案件类型及难易程度,创新推出“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等裁判文书。对于调解或者当庭裁判的案件,由法官助理按照案情采取不用的文书格式,当日草拟,并由员额法官审核签发,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原告梁某于2014年10月15日借款170000元给被告钟某,用于生意投资,钟某出具借条一张给梁某。后梁某多次找钟某还钱,钟某多次承诺尽快归还,但直至梁某起诉到法院,钟某均未能偿还所欠梁某的借款。
在立案时,立案法官告知梁某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审理期限是三个月。因为梁某表示不再信任钟某不愿意调解,坚持要求法院判决。在庭审后的第二天,梁某就接到法官助理电话通知前来领取判决书,梁某感慨地说:“法官,我这个案件的审理期限不是三个月吗?怎么这才开庭第二天就得判决了?你们速裁庭的结案速度可真快呀!”
高效率的审判,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树立了法院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扶绥县人民法院作为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试点法院,今年以来,通过对简单的民商事案件实行“调判结合、速调、速判”的原则,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真正做到了司法便民,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