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考核 营造氛围 出台意见
云南省曲靖市委共同治理解决执行难招招实
2017-12-13 11:05: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区鸿雁
为全面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12月7日,云南省曲靖市委决定成立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中院党组书记任副组长,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等31个市级国家机关领导为成员的共同治理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据了解,这是该市在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继将执行工作纳入全市综合考核、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意见后的又一重要举措,切实形成了“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共同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
领导小组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明确将重视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特殊主体履行债务、有关部门依法协助执行、国家司法救助资金落实、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等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帮助法院排除工作阻力,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全市领导干部要自觉尊重法院生效裁判,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严禁违法干预执行、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党政机关、国家工作人员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违法干预阻碍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执行难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活动。同事对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查处拒不执行妨碍执行等违法行为、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等提出明确要求。
“下最大的决心解决‘执行难’问题,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战,是市委市政府的决心,不躲闪、不退缩。”曲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朝武表示,市委明确要求全市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帮助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破解执行难中的各种阻力,把执行工作作为对各地、各部门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等措施,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领导小组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明确将重视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特殊主体履行债务、有关部门依法协助执行、国家司法救助资金落实、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等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帮助法院排除工作阻力,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全市领导干部要自觉尊重法院生效裁判,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严禁违法干预执行、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党政机关、国家工作人员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违法干预阻碍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执行难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活动。同事对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查处拒不执行妨碍执行等违法行为、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等提出明确要求。
“下最大的决心解决‘执行难’问题,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战,是市委市政府的决心,不躲闪、不退缩。”曲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朝武表示,市委明确要求全市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帮助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破解执行难中的各种阻力,把执行工作作为对各地、各部门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等措施,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