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石龙法院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2017-12-05 08:48:37
     中国法院网讯 (王琼瑶)  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5周年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全民普法力度,提高全民法治观念,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街头普法宣传:12月4日上午8时,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的干警们便在辖区人口最密集的人民路中段开始忙碌起来,设置普法宣传点、摆放宣传展板、固定宣传横幅、分发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依法维权方面的疑问……在普法现场,石龙区法院的干警们认真接待每一位群众,就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征地拆迁等法律问题耐心解答,有力提升了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起到了较好的普法效果。普法活动中,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白云霞,区人大副主任季梅香等领导来到法院宣传点视察指导普法宣传工作,并与区法院武中立院长就法院普法宣传点建设及内容谏言献策。

  宣讲十九大精神:12月4日上午9时许,石龙区法院组织干警在该院二楼视频会议室召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会议,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武中立在会议中提出:做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做好人民法院工作,关键在人。石龙区法院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认真落实建设伟大工程的要求,以加强党的建设引领法院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履行新使命加强法院队伍能力建设!

  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一阵嘹亮的国歌过后,石龙区法院30名干警右手握拳高举过肩,通过远程视频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的领誓下庄严宣誓,表达对宪法的无比尊崇和对法治的坚定信仰。武中立院长指出,宪法宣誓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今天石龙区人民法院干警作出了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庄严承诺,表达了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的坚强决心,希望参加宪法宣誓的干警时刻牢记誓词,铭记誓言,不忘初心,切实履行承诺!

  石龙区法院通过一系列活动大力传播法治文明,倡导法治理念,使法律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为推进法院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龙江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