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为开放式公园立法 保护市民“生态福利”
2017-12-02 14:24:24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蒋芳
  1日,江苏省首部关于开放式公园的立法——《扬州市公园条例》正式实施。据统计,这座有着2500年历史的园林城市已建成各级各类免费开放生态休闲公园294个,形成了“园在城中,城在园中,城园一体”的绿地格局。

  记者在位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核心地带的宋夹城体育休闲公园看到,无论是长达两公里的健身步道,还是篮球场、足球场,公园里从早到晚,都有健身运动者的身影。据统计,免费开放三年多来,该公园累计接待市民和游客超过600万人次。

  2015年,扬州拉开以绿地为载体,以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增加市民生态福利为目标的公园体系建设序幕。当地舍得把风景最优美的地方、交通最便捷的黄金地块拿出来,建设供市民休闲健身的绿色活动区域。到目前,已陆续建成各级各类免费开放生态休闲公园294个,初步形成分布均衡、层次分明的城市公园体系,人均绿地面积超过18平方米,相当于每个市民都拥有一个“绿色客厅”。

  12月1日,《扬州市公园条例》正式实施,明确把公园体系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并使之制度化、法制化。条例明确公园体系发展和保护专项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公园数量和面积不得减少。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