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当一个初学者
2017-11-29 17:57:3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黄冬松
  那天下午,一位律师为了她代理的案件,一再向我强调她的关于建筑工程管理费处理的意见,我因为还有其他事情要处理,便不耐烦地打断她的话:“最高法院关于建筑工程管理费的问题,目前有五种观点,我会做出判断的。”那位律师悻悻地走了。我也觉得不妥。不论她的观点正确与否,我也应该耐心地听取。随后,我又抽空仔细分析了她的观点,虽然我内心还是不认可,但是我想我应该跟她说清楚“为什么”。

  ——对照古人的警示:“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我深刻反思。

  有时候,我们自认为自己对某一问题已经了解了,实际上还是一知半解。再深入思考,会发现又出现新的问题,如此,在法律的枝丫上顺藤摸瓜,不断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终才会形成较为全面、相对成熟的处理方案。而这种心态,我们有时很缺乏。我想,这或许就是佛教中所说的初学者心态。

  乔布斯说过,拥有初学者的心态是件了不起的事情。所谓初学者的心态是指,不要无端猜测、不要期望、不要武断也不要偏见。初学者的心态正如一个新生儿面对这个世界一样,永远充满好奇、求知欲、赞叹。面对着不断发布的新的法律法规、新的司法解释、新的指导性意见、新的指导性案例,面对着从未遇到的各种新案情、新问题、新思路,我们没有值得炫耀的东西,最好怀着对时间和生命的敬畏,回到垒如小山的书籍中,带着问题,以归零的心态,谦卑地思考、接受、容纳、分析、判断、创新,永远当一个初学者!

  古人云,自知者明。我们只是一个工匠,以案情为原材料,以法律为工具,在有限的时间里,以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去打造一件司法的产品。而这产品的价值,取决于制作者的价值,包括他(她)的学识、智慧、技艺、良知、教养……这种或精致或粗糙的产品,带给人们的,是抚慰,是宁静,也会造成新的创伤。与其这件产品在问世之后,被人诟病,被人轻视,不如在制作之初,就把它当做一件神圣的事情,以初学者的心态,带着专注和简单,虚心地接纳,辛苦地劳作,静心地打磨——初学者心态,首要的,是沉潜下去。我们要认真地阅卷,掌握全面的材料,把握基础的案情,别忘了动笔,人的智商有限,巧伪不如拙诚,认真地思考,理清思路,提炼出问题。以哲学的思维把握全面,对细节,切不可疏忽,或许一个不以为然的细节,隐藏着的漏洞迟早会让我们蒙羞。马虎,是一种懒惰。谦虚,别让似是而非的观念充斥大脑,要学会追根求源,知其所以然。不要自以为以前遇见过,就想当然地作出决定,我们应该扔掉“应当”这个词,在适当运用自身的智慧和经验时,学会清除,学会聆听,不断接受最新的思想和观点。即使从事多年的审判工作,我们也不要以为自己真是专家,其实由于观念固化,专家看待问题的角度反而少了,初学者看待问题的角度往往多种多样。我们还要具备提问的精神,同样的问题,换一个角度,又可能是另一个答案,为防止偏狭,我们要善于发现,学会提出问题,而能够提出问题有时候真是一种能力。有人说,在学习上,自私一点是一种美德。今天,我从别人那里学到一个知识点,就会转化为我的知识储备,加上自己的加工,会有新的发现、新的领悟。因为不懂,即使别人会讥讽,那也没关系。日积月累,融会贯通,下问永远不耻。

  初学者心态,更不要怕失败。犹如工匠,多日精雕细琢,往往在最后的阶段,正是患得患失的心态,导致功亏一篑。我们总是要提醒自己,保持定力。生活中,总有许多观众,我们所关注的东西,决定了我们自身的层次,而不是观众的层次决定。生活中,外面的世界纷纷扰扰,我们的心志尽量不要被扰乱,那些追逐,那些风月,与我们真的无关,我们尽管专注于自己现在应该做的事情,忘掉那些观众,等我们的产品制作完毕,再交给观众,任他们评判!

  多年来,我一直要求自己,对自己办理的案件,一定要能说清楚“为什么”。我也这样要求别人,虽有人不理解,但必须坚持。正如哈维尔所说:“我们坚持一件事情,并不是因为这样做了会有效果,而是坚信,这样做是对的”。

  “斋中渐少相知客,架上渐多未竟书”。愿我们能够保持着初学者的心态,永远当一个初学者。我们已经过了争强好胜的年龄,没有必要争夺面子上的虚华。只是沿着心之所向,素履以往。只是在想,以后老了,在每次回忆的时候,对自己不再感到负疚。

  作者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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