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中院:巡回法庭进乡村 化解矛盾受好评
2017-11-23 10:03: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淑群 唐娟
- 图为法官摆放国徽。
- 图为法官查看现场。
- 图为庭审现场。
- 图为法官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近日,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来到盐边县益民乡鲊石村,在当事人家门口开庭办案,并现场成功调解了纠纷,修复了邻里关系,受到村民好评。
据了解,此次纠纷由相邻通行权引发。村民张某承包的田地位于田坝中间,与盛某的田地相邻。2013年,盛某为防止田埂垮塌,将其田埂打成堡坎,导致张某通行不便,双方因此发生纠纷,经益民乡政府、村社干部及司法所协调均未果。随后,盛某在其田埂处设立“禁止通行,后果自负”的警示牌,提示过往人员注意安全,张某认为盛某不准其通行导致自家的田地被荒置,造成了损失,因此把盛某告到了法院。原审法院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后,张某不服判决,上诉至攀枝花中院。
为了方便查看现场情况,攀枝花中院法官决定把法庭搬到村里,并邀请了乡、村干部旁听庭审、参与调解。开庭后,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进行调解。随后,在村民带领下,法官走进田间地头实地查看现场,并为张某一家重新选择了一条可安全通行的田埂路,又积极说服该条田埂路附近村民允许张某一家从此通行。最终,张某和盛某两家的矛盾圆满化解,握手言和,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据了解,此次纠纷由相邻通行权引发。村民张某承包的田地位于田坝中间,与盛某的田地相邻。2013年,盛某为防止田埂垮塌,将其田埂打成堡坎,导致张某通行不便,双方因此发生纠纷,经益民乡政府、村社干部及司法所协调均未果。随后,盛某在其田埂处设立“禁止通行,后果自负”的警示牌,提示过往人员注意安全,张某认为盛某不准其通行导致自家的田地被荒置,造成了损失,因此把盛某告到了法院。原审法院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后,张某不服判决,上诉至攀枝花中院。
为了方便查看现场情况,攀枝花中院法官决定把法庭搬到村里,并邀请了乡、村干部旁听庭审、参与调解。开庭后,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进行调解。随后,在村民带领下,法官走进田间地头实地查看现场,并为张某一家重新选择了一条可安全通行的田埂路,又积极说服该条田埂路附近村民允许张某一家从此通行。最终,张某和盛某两家的矛盾圆满化解,握手言和,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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