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广陵区法院旅游巡回法庭举行揭牌仪式
2019-04-18 14:46:02
中国法院网讯 (梁田田) 4月18日上午,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揭牌仪式在国家4A级景区东关街举行,标志着广陵区首个旅游巡回法庭正式揭牌成立。扬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葛鸿翔,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姚宏斌,广陵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长明,广陵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顺祥,广陵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高尔兵,广陵公安分局副局长王宇等领导出席本次揭牌仪式。
广陵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长明发表致辞,他表示,近年来,广陵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全力抓好审执工作,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成立旅游巡回法庭,是广陵法院党组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创新之举,也是主动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服务广陵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之举。希望旅游巡回法庭全体干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依法公正高效处理各种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向区委和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姚宏斌对旅游巡回法庭的工作提出三点意见:夯实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希望旅游巡回法庭的全体干警,认清肩上的责任,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期望,立足本职、不忘初心,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自身能力;立足本职,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旅游案件,切实规范旅游市场中的经营行为,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完善机制,延伸法律服务。不断完善旅游审判机制,建立符合旅游发展需要的诉讼规则,并主动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为规范扬州旅游市场秩序做出应有的贡献!
在致辞结束后,扬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葛鸿翔,扬州中院副院长姚宏斌,广陵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长明,广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顺祥共同为旅游巡回法庭揭牌。
今年以来,广陵法院主动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旅游局《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及市委、市政府服务游客“3号文件”的要求,设立旅游巡回法庭。该旅游巡回法庭坐落于国家4A景区东关街282号,主要受理旅游景区东关街道辖区内的旅游合同纠纷、轻微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法庭成立后,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原则,建立诉调对接、巡回审判等便民服务机制,及时、公正、高效化解旅游纠纷,依法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延伸法律服务,主动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增强游客、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法治意识,为广陵旅游产业发展增添一张靓丽的“法治名片”。
广陵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长明发表致辞,他表示,近年来,广陵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全力抓好审执工作,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成立旅游巡回法庭,是广陵法院党组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创新之举,也是主动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服务广陵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之举。希望旅游巡回法庭全体干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依法公正高效处理各种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向区委和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姚宏斌对旅游巡回法庭的工作提出三点意见:夯实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希望旅游巡回法庭的全体干警,认清肩上的责任,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期望,立足本职、不忘初心,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自身能力;立足本职,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旅游案件,切实规范旅游市场中的经营行为,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完善机制,延伸法律服务。不断完善旅游审判机制,建立符合旅游发展需要的诉讼规则,并主动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为规范扬州旅游市场秩序做出应有的贡献!
在致辞结束后,扬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葛鸿翔,扬州中院副院长姚宏斌,广陵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长明,广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顺祥共同为旅游巡回法庭揭牌。
今年以来,广陵法院主动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旅游局《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及市委、市政府服务游客“3号文件”的要求,设立旅游巡回法庭。该旅游巡回法庭坐落于国家4A景区东关街282号,主要受理旅游景区东关街道辖区内的旅游合同纠纷、轻微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法庭成立后,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原则,建立诉调对接、巡回审判等便民服务机制,及时、公正、高效化解旅游纠纷,依法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延伸法律服务,主动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增强游客、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法治意识,为广陵旅游产业发展增添一张靓丽的“法治名片”。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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