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中院设置案件回访平台
力促法官不断提升审判质效
2017-09-18 15:59: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珠
  “您好!您与某房地产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于8月28日结案,请您对承办法官侯文君的工作予以评价。”近日,在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审结案件当事人肖某的手机上,收到这样一条信息。短信提示他可以直接回复对法官的评价意见。和肖某一样,该院所有已结案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今后都将收到案件回访短信。

  为了及时掌握当事人对办案法官的评价意见,该院设置案件回访平台,近日正式上线运行。案件回访平台嵌入办案系统,案件审结后15日内,回访平台会向案件当事人、代理(辩护)人自动推送回访信息。当事人、代理(辩护)人可以以数字或短信形式向平台反馈是否满意,也可以回复具体意见建议,或拨打12368热线电话进行反馈。

  案件回访平台管理员将反馈意见交办相关审判庭室办理,并通过平台将处理意见再次告知当事人、代理(辩护)人,实现一案一回访。回访案件满意度情况与法官绩效考核挂钩,并纳入全市法院年度工作考核。此举将进一步拓宽与当事人的联系渠道,促使法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审判质效。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