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前8月共发生各类事故32004起 同比降24.6%
2017-09-15 15:07:54 | 来源:人民网
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8月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落实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16个督导组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专项督导,推动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有力促进了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1-8月份,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实现“三下降”,一是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32004起,死亡23270人,同比分别下降24.6%和16.6%;二是发生较大事故432起、死亡1668人,同比分别下降11.3%和10.0%;三是发生重特大事故18起、死亡261人,同比分别减少4起、66人。
据统计,截至8月31日,各地区共排查各类重大隐患18115项、整改率75.7%;依法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13.7万起,关闭取缔企业11102家,停产整顿企业25943家;联合惩戒失信企业782家,问责曝光工作不力的单位2271家、997人。
从8月份督导情况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大检查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责任落实不到位。大检查工作“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的问题在部分地区依然突出。有的基层政府和部门负责人对大检查工作不研究、不督促、不落实,组织推动不力。上海市仅有5家市直单位制定报送了大检查方案。重庆市长寿区19个镇街仅有6个镇街制定了大检查方案。陕西省有些县区未将开展大检查的通知印发辖区企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部分区县8月上中旬才部署大检查工作。
(二)隐患整治不彻底。开展大检查以来,全国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暴露出部分地区、部分行业领域大检查存在盲区漏洞,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目前全国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仍有4300余项尚未完成整改。上海、山东、广西、重庆、贵州、云南、新疆等省(区、市)重大隐患整改率不足50%。辽宁、山西、河南等省排查重大隐患均不足40项,与其安全生产状况明显不符。国务院安委办督导组抽查的516家企业(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和隐患,有的甚至是重大隐患。
(三)监管执法不严格。部分地区安全监管执法不严不实,重检查轻执法、只检查不执法、事故查处不严格以及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在基层仍然普遍存在。山西省大同市相关部门检查3300余家企业发现隐患4000余项,下达执法文书仅30余份,平均100次检查处罚不到1次。江西省上栗县红宝山出口花炮厂对国务院安委会今年4月份巡查和安全监管总局5月份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均未落实整改,地方政府部门多次检查也未进行执法处罚。辽宁省锦州市查处1起蓄意瞒报死亡4人的较大煤矿事故,但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四)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搞形式走过场,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隐患大量存在,甚至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山西省昔阳安顺煤业公司对兼并重组煤矿只挂名、假整合,被兼并煤矿安全管理悬空,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存在重大隐患。吉林省吉恩镍业公司富家矿提供虚假隐患排查整改资料,弄虚作假应付检查。浙江省丽水瑞浦科技公司煤气发生炉炉顶区域未封闭管理,作业人员不带报警仪随意出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合浦龙凤化工涂料公司危险化学品储罐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无安全附件违法违规投用。
(五)工作落实不认真。部分地区没有认真落实大检查“五个一批”和信息报送等工作要求,有的信息报送不及时不规范,有的数据把关不严、随意填报,有的甚至不报送信息等。山西、吉林、西藏、青海等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合惩戒失信企业情况“零报告”,河南省问责曝光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数量为零。安徽、海南等省和部分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未按要求报送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
据统计,截至8月31日,各地区共排查各类重大隐患18115项、整改率75.7%;依法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13.7万起,关闭取缔企业11102家,停产整顿企业25943家;联合惩戒失信企业782家,问责曝光工作不力的单位2271家、997人。
从8月份督导情况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大检查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责任落实不到位。大检查工作“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的问题在部分地区依然突出。有的基层政府和部门负责人对大检查工作不研究、不督促、不落实,组织推动不力。上海市仅有5家市直单位制定报送了大检查方案。重庆市长寿区19个镇街仅有6个镇街制定了大检查方案。陕西省有些县区未将开展大检查的通知印发辖区企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部分区县8月上中旬才部署大检查工作。
(二)隐患整治不彻底。开展大检查以来,全国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暴露出部分地区、部分行业领域大检查存在盲区漏洞,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目前全国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仍有4300余项尚未完成整改。上海、山东、广西、重庆、贵州、云南、新疆等省(区、市)重大隐患整改率不足50%。辽宁、山西、河南等省排查重大隐患均不足40项,与其安全生产状况明显不符。国务院安委办督导组抽查的516家企业(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和隐患,有的甚至是重大隐患。
(三)监管执法不严格。部分地区安全监管执法不严不实,重检查轻执法、只检查不执法、事故查处不严格以及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在基层仍然普遍存在。山西省大同市相关部门检查3300余家企业发现隐患4000余项,下达执法文书仅30余份,平均100次检查处罚不到1次。江西省上栗县红宝山出口花炮厂对国务院安委会今年4月份巡查和安全监管总局5月份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均未落实整改,地方政府部门多次检查也未进行执法处罚。辽宁省锦州市查处1起蓄意瞒报死亡4人的较大煤矿事故,但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四)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搞形式走过场,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隐患大量存在,甚至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山西省昔阳安顺煤业公司对兼并重组煤矿只挂名、假整合,被兼并煤矿安全管理悬空,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存在重大隐患。吉林省吉恩镍业公司富家矿提供虚假隐患排查整改资料,弄虚作假应付检查。浙江省丽水瑞浦科技公司煤气发生炉炉顶区域未封闭管理,作业人员不带报警仪随意出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合浦龙凤化工涂料公司危险化学品储罐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无安全附件违法违规投用。
(五)工作落实不认真。部分地区没有认真落实大检查“五个一批”和信息报送等工作要求,有的信息报送不及时不规范,有的数据把关不严、随意填报,有的甚至不报送信息等。山西、吉林、西藏、青海等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合惩戒失信企业情况“零报告”,河南省问责曝光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数量为零。安徽、海南等省和部分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未按要求报送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