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没有主客场”
——记江西鄱阳县法院芦田法庭庭长邹来水
2017-09-10 11:23:4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占飞鹏 胡风云
图为邹来水正在开庭审理一起侵权纠纷案。胡风云 摄
2016年8月28日下午,江西湖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毕雪平的办公室闯进了一位中年汉子,他用浓重的河南口音心急火燎地向毕雪平求助,希望他能帮忙打赢一场官司。
原来,该男子姓程,系河南省太康县人,自2013年11月开始,他将一种发电用的锯末粉卖给江西省鄱阳县当地一乡镇退休干部黄某,再由黄某指定将货物运至电厂销售。至2014年6月,双方经结算,黄某共计欠程某货款170975元,出具2张欠条。此后,程某又发货20车给黄某,计货款120223.60元。结算后,黄某还款14万元,余款未付。2016年7月,程某向法庭起诉。
然而,庭审的情形却让程某猝不及防:被告黄某不出庭,委托的代理人应某只承认两张欠条的欠款17万多元是事实,但已还了14万元,有银行汇款凭证,实际只欠3万多元。应某提出,原告说后面还拉了货,请其出示证据,而程某此刻却根本举不出证据。
听完叙述,毕雪平心里暗暗焦急:这个案子的关键是法官给不给处于举证劣势的原告一个寻找证据二次开庭的机会。不给,按照现有证据就可以判还3万元。结算后的货款争议,另行起诉。这种判法是司法实践中的通常做法,也无可非议。但有着将近20年律师从业经验的毕雪平心里明白,就本案来说,如果真这样判,原告败诉基本无疑,如果另行起诉,程某个人根本没有能力再找到立案时必须向法庭提供的充足证据,如此原告后面的十几万元货款很有可能就被对方“黑”了。这个后果想必做了几十年法官的邹来水也应该想象的到。这回,如果与被告“同乡为官”多年的主审法官邹来水要存心帮被告,那也是帮得天衣无缝。
人情,国法,邹来水会选哪一头?
带着试一试的想法,毕雪平准备提出书面申请,请求法庭依法调取相关证据。正当此时,有来人给他传话,请他配合,也就是这个案子要按现有证据判决,后面有没有供货欠款,另行起诉。来人还说,已托人将这意思传话给邹来水了。
怕什么,来什么,毕雪平心里再次紧张。
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毕雪平向法庭提出调取相关证据的申请。⇨下转第四版
⇨上接第一版 不料,邹来水当即准许,并很快到实地调取到了相关证据——邹来水没有被对方影响,毕雪平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毕雪平立即向法庭申请第二次开庭,邹来水立即准许。他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邹来水确实是再给举目无亲的原告一个说清事实,依法维权的机会。
第二次开庭,被告依然不出庭,其代理人面对法庭出示的原告后期供货证据,声称被告已在原告交货时用现金当场结清,不欠原告的。
此时,毕雪平刚刚放下的心再次悬起:被告不出庭,代理人满嘴跑火车,还没还钱没人能说得清楚。邹来水肯为一个素不相识的外地人得罪本地干部去查清事实、秉公判案吗?
然而,就在第二天,邹来水通知毕雪平,他已将一直躲在幕后的被告黄某请到了法庭,当场对质,请毕雪平在场见证。
法庭的办公室里,邹来水与黄某两个“同乡为官”的老熟人开始了PK。
“法庭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原告在6月份你打了欠条之后,又发货20车锯末粉给你,这20车锯末粉你付了货款没有?”
“付了,当场现金结算。”
“时间?地点?何人在场?原告有无收条?”
“在提货地金华,当场付现金,无人在场。”
“你去金华付款的证据?”
无语。
“你去金华付款的住宿发票?”
无语。
“车票?”
依然无语。
“你是不是根本就没有去过金华向原告付款?”
被告低下了头,终于承认没有付款。
案件判决,原告胜诉。
宣判之后,憋了一肚子话的毕雪平对邹来水说:“我真没想到案子你会这样办,又会这样判的。”
邹来水平静地说,一个外乡人遭人算计,异乡打官司,要说多难有多难。做法官的,你能没有恻隐之心?你能太阳底下黑白不辨?再说,判案子又不是踢足球,还有主客场之分?
原来,该男子姓程,系河南省太康县人,自2013年11月开始,他将一种发电用的锯末粉卖给江西省鄱阳县当地一乡镇退休干部黄某,再由黄某指定将货物运至电厂销售。至2014年6月,双方经结算,黄某共计欠程某货款170975元,出具2张欠条。此后,程某又发货20车给黄某,计货款120223.60元。结算后,黄某还款14万元,余款未付。2016年7月,程某向法庭起诉。
然而,庭审的情形却让程某猝不及防:被告黄某不出庭,委托的代理人应某只承认两张欠条的欠款17万多元是事实,但已还了14万元,有银行汇款凭证,实际只欠3万多元。应某提出,原告说后面还拉了货,请其出示证据,而程某此刻却根本举不出证据。
听完叙述,毕雪平心里暗暗焦急:这个案子的关键是法官给不给处于举证劣势的原告一个寻找证据二次开庭的机会。不给,按照现有证据就可以判还3万元。结算后的货款争议,另行起诉。这种判法是司法实践中的通常做法,也无可非议。但有着将近20年律师从业经验的毕雪平心里明白,就本案来说,如果真这样判,原告败诉基本无疑,如果另行起诉,程某个人根本没有能力再找到立案时必须向法庭提供的充足证据,如此原告后面的十几万元货款很有可能就被对方“黑”了。这个后果想必做了几十年法官的邹来水也应该想象的到。这回,如果与被告“同乡为官”多年的主审法官邹来水要存心帮被告,那也是帮得天衣无缝。
人情,国法,邹来水会选哪一头?
带着试一试的想法,毕雪平准备提出书面申请,请求法庭依法调取相关证据。正当此时,有来人给他传话,请他配合,也就是这个案子要按现有证据判决,后面有没有供货欠款,另行起诉。来人还说,已托人将这意思传话给邹来水了。
怕什么,来什么,毕雪平心里再次紧张。
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毕雪平向法庭提出调取相关证据的申请。⇨下转第四版
⇨上接第一版 不料,邹来水当即准许,并很快到实地调取到了相关证据——邹来水没有被对方影响,毕雪平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毕雪平立即向法庭申请第二次开庭,邹来水立即准许。他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邹来水确实是再给举目无亲的原告一个说清事实,依法维权的机会。
第二次开庭,被告依然不出庭,其代理人面对法庭出示的原告后期供货证据,声称被告已在原告交货时用现金当场结清,不欠原告的。
此时,毕雪平刚刚放下的心再次悬起:被告不出庭,代理人满嘴跑火车,还没还钱没人能说得清楚。邹来水肯为一个素不相识的外地人得罪本地干部去查清事实、秉公判案吗?
然而,就在第二天,邹来水通知毕雪平,他已将一直躲在幕后的被告黄某请到了法庭,当场对质,请毕雪平在场见证。
法庭的办公室里,邹来水与黄某两个“同乡为官”的老熟人开始了PK。
“法庭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原告在6月份你打了欠条之后,又发货20车锯末粉给你,这20车锯末粉你付了货款没有?”
“付了,当场现金结算。”
“时间?地点?何人在场?原告有无收条?”
“在提货地金华,当场付现金,无人在场。”
“你去金华付款的证据?”
无语。
“你去金华付款的住宿发票?”
无语。
“车票?”
依然无语。
“你是不是根本就没有去过金华向原告付款?”
被告低下了头,终于承认没有付款。
案件判决,原告胜诉。
宣判之后,憋了一肚子话的毕雪平对邹来水说:“我真没想到案子你会这样办,又会这样判的。”
邹来水平静地说,一个外乡人遭人算计,异乡打官司,要说多难有多难。做法官的,你能没有恻隐之心?你能太阳底下黑白不辨?再说,判案子又不是踢足球,还有主客场之分?
责任编辑:陈思